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2-0017
预算金额1.5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682-JSDZ-C2022-0017

二、项目名称:长江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技术评估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华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和平桥街道北濠桥东村社区居委会附属用房

成交金额:单价1.53万元,其中报告书技术评估费1.18万元/个,报告表技术评估费0.35万元/个。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长江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委托技术评估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服务要求:

(一)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技术评估单位根据采购单位的具体要求开展委托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本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工作程序和内容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工作规程》苏环办(2017)280号文件要求开展。

(二)评估单位要求

评估单位不得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

(三)评审专家要求

1.报告书:评审专家原则上需3-5名,专家应符合项目特点,至少含一名省环保专家库专家,专家人选应充分征求采购单位的意见。

2.报告表:函审专家原则上必须有丰富的环评工作经验,专家应符合项目特点(省级及以上专家库专家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师)。

(四)评估工作要求

技术评估单位须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技术评估,为采购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征,重点评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核实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采用的技术方法与评价标准的正确性,判断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准确性,明确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作出评价,并提出修改意见。对所出具的结论、意见及相关材料等负责。

评估工作至少含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评估报告编制等环节:

现场踏勘。采用实地踏勘、视频记录、遥感影像等手段或技术方法,了解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所在区域和影响区域的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核实重要敏感目标相关信息,查看改扩建项目现有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同步记录现场踏勘情况,并整理存档。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按规定采用召开专家评审会和函审方式。专家应结合专业特长对咨询内容给出明确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打分,填写专家意见表。评审会应综合专家及参会部门意见形成会议纪要。专家意见表、会议纪要等应整理存档。

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评估报告应包括评估工作过程、项目概况、环境概况、环境保护措施与污染排放、主要环境影响、修改复核意见、评估结论及审批建议等,客观反映技术评估结果,并明确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评估时间要求

1.环评报告书时间要求:技术评估单位接受评估委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统筹环评机构、项目建设单位5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采购单位。

2.环评报告表时间要求:原则上可以采用函审(采购方认为复杂报告表有必要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时,参照报告书要求执行)。技术评估单位接受评估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函审;统筹环评机构、项目建设单位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评文件修改;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报采购单位。

如以上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应将合理的原因书面告知(或函告)采购单位,取得采购单位的同意方可延长合理的时间。

(六)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技术评估过程中须开展现场核查,技术评估过程、专家评审会应保存音像资料。

4.为更好的完成评估工作,成交供应商制定各种质量保证体系。

5.合同期满向采购单位报送环评技术评估统计表,载明登记、评估、办结等内容,并报送“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环评单位考核情况”等统计报表。

6.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提供服务,不得人为提高或降低评估标准,不能吃、拿、卡、要等,如成交供应商发生上述行为经委托方查实,每发现一次扣款伍仟元(5000.00元),且合同期间不得再使用相关专家,出现三次以上的,委托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7.成交供应商未按期完成评估的(征得采购方同意延期的除外),每延长一天扣款伍佰元(500.00元),直到该项目评估费扣完为止,合同期内因扣款不完成项目评审或累计达到10个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委托方可以单方取消合同。

8.成交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委托方可单方取消合同。

9.评估机构及工作人员把关不严、评估报告质量差、责令限期整改,导致采购单位被上级通报,每通报一次扣款壹万元(10000.00元);情节严重的,或是评估工作弄虚作假、评估结论失实导致审批风险产生严重后果的,除禁止继续在本地开展评估工作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成交供应商需为采购单位无偿提供有关环保行政许可咨询服务。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一年后合同到期,采购人根据服务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冯旭初 何俊 章海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址:如皋市长江镇

联系方式:152513872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地  址:如皋市如城街道健康路1号紫竹园312幢(兴业银行)五层大洲公司

联系方式:0513-88555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彩霞

电  话:0513-885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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