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对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25包)-放射性去污箱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专用卫生物资器材(第25包)-放射性去污箱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30包,本包为第25包,采购内容为放射性去污箱,项目编号为2024-JH01-W1038(25)。
三、技术参数、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基本功能 主要用于舱室和海上救援平台人员体表局部放射性污染的洗消;舱室和海上救援平台人员伤口及精细部位放射性污染的洗消。
★2.组成与结构 2.1 放射性去污箱由箱体和其内存放的单人洗消器、普通体表皮肤洗消剂、伤口和精细部位洗消剂及常用洗消器材组成。2.2单人洗消器采用组件综合集成的技术形式,由喷雾泵、吸风机、喷吸部件、洗消液罐、废液罐、电控系统等组成。2.3喷雾泵从洗消液罐中抽取洗消液,喷淋于体表,吸风机抽吸回收体表的放射性物质和废液,储存于废液罐。喷吸部件在喷吸作业时可调节作业状态,进行喷淋、洗刷和废物回收。2.4电控系统用于控制开关、调节喷吸流速、提示使用状态等。
3.基本性能参数 外观尺寸不大于:600 mm×480 mm×480 mm),箱体采用交联聚乙烯一次成型技术,净重不大于6 Kg。
单人洗消器基本性能参数 外观尺寸不大于550 mm×350 mm×450 mm;净重不大于12.5 kg;功耗不大于650 W,电源220 VAC/50Hz;系统压力可调范围:1.5 bar~3.0 bar;洗消液罐容量不小于8 L,废液罐容量不小于8 L。
4.洗消剂基本性能试验 通体表皮肤洗消剂:容量250 ml,与去污箱适配;精细部位和伤口洗消剂:容量500 ml,与去污箱适配。
5.作业能力 5.1喷吸作业能力:流速可调范围0.2 L/min~2.0 L/min,液体无挂流;5.2加热部件:流量0.2L/min时,温度升高变化值不小于6℃;5.3普通体表皮肤体表局部污染洗消去污率不小于95%,精细部位和伤口洗消去污率不小于90%。
6.可靠性 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240 h。
7.维修性 固有可用度为0.95;基层级平均故障修复时间不大于30 min。
8.自然环境适应性 8.1作业环境温度:0℃~46℃;8.2贮存极限温度:-50℃,65℃;8.3相对湿度:应通过相对湿度98%(40℃)持续时间48小时的恒定湿热试验;8.4盐雾:应能抵抗海上烟雾腐蚀环境条件的有害影响。
9.环境及勤务适应性 9.1冲击 包装箱应通过GJB 150.18A规定的运输跌落试验;9.2振动 应通过GJB 150.16A规定的振动试验;9.3电磁兼容性 应符合GJB 151B相关要求,敏感度测试项目包括:CE102、CS101、CS114、RE102、RS103。
★10.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军标规定,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尺寸应可以通过船(艇)舱门、通道(船宽度一般不大于600mm,艇直径一般不大于500mm,如实际产品稍大于尺寸要求,可由评审专家根据实际尺寸核准)。
说明:技术要求中关键“★”条款应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产品规格表、产品宣传彩页、技术白皮书、制造商官方网站发布的产品信息、说明书等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支持(定制产品除外)。
二、经济要求
1.采购卫生器材直接配送到指定单位(山东青岛、海南三亚、上海等);
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3.包装、运输、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方按相关标准负责;
4.免费保修期(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验收合格后)配发器材2年、储备器材3年,保修期内故障停机率不高于5%,未达到要求的开机率天数,按双倍天数顺延保修期(该条款为必须响应条款);保修期外的年保修费用(全保,包含人工费、零配件更换等各项费用)、主要易损零配件供应及国内维修服务网点由厂家自报;主要零部件更换价格提供零部件全国统一供货价格;维修工时费计算方法及价格,至少提供按小时计费和按故障点计费两种方式,用户可自行选择;免费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及维修保养现场培训;具体项目售后要求以技术参数需求表为准。
5.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在完成发运、安装、验收等工作后支付合同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配发器材使用2年(储备器材使用3年)后无质量问题予以结算。
6.合同履约、资格条件、按照相关采购管理规定执行,打码贴签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未经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货物金额的 2‰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物资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出厂验收过程中,乙方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应当提供保密承诺,对采购涉及的物资明细、技术资料、发运单、接收单位信息和售后服务单位等资料,应当进行保密管理,不得泄密。
8.备品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物资生命周期内所需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四、公示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 2024年09月11日
五、反馈渠道
请在2024年9月11日18:00前,通过军队采购平台系统反馈意见,并同时将形成的Word电子文档和逐页打印盖章后的纸质文件扫描版(含附件1至5)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邮箱jh01_03@126.com,压缩包名称和邮件名称命名为“项目编号+第x包+公司名称+意见建议反馈”。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说明:
1.此次为意见征求环节,未开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认为采购需求存在倾向性排他性或表述不清晰等问题可按要求反馈;认为客观合理请积极筹划准备。请勿反复来电咨询申请报名事宜;正式版完整需求在正式报名合格后领取。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助理 郑助理
办公电话:010-66964578
移动电话:18519391105 15028597668
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方干事
办公电话:010-66964918
移动电话:15601157565
2024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