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昌平区京科苑小区6号楼601室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bj100374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培010-662956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昌平区京科苑小区6号楼601室
项目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京科苑小区6号楼601室 项目编号 GR2023BJ1003746
转让方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312.61万元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9-13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0-17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洋洋 / 联系电话:13161750597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培 / 联系电话:010-66295679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昌平区昌平镇京科苑小区6号楼601室
房产证号 京房权证昌国移字第31613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99.92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社务会会议纪要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税务杂志社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如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信息披露公告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无息退还。保证金和交易价款均须出自意向受让方的自有账户,不得采取他人代付、垫付、或以债务重组等方式交纳。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买条件导致不能过户或变更等理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不符合标的资产所在地的买卖政策或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相互不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须按照附件《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
5、本次转让标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1、所有意向受让方必须现场踏勘确认,由转让方统一组织进行踏勘。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为受让申请必备材料。 2、踏勘联系人:王洋洋,13161750597。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
2.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其对转让标的受让事项是否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及房屋权属变更机构的相关规定,是否符合房产所在地主管部门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3.转让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未设定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不存在权属纠纷及诉讼事项。
4.北京市昌平区京科苑小区3号楼604室、6号楼601至604室登记在同一房屋所有权证上,成交后受让方可办理分割过户。
5.《资产评估报告》、收费标准等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6.标的为含税价格。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93.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和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自剩余价款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后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意向受让方电签文件_20230907180314492.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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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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