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湖乡江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整治工程
金额
129.4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9.49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菁和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女士0591-2207370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湖乡江洋村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整治工程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侯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菁和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大湖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沿田开挖铺设DN300管道约789米,沿路开挖铺设DN200管道约417米,部分管段采用钢管架管布置,长度约163米,建设接户管约1000米,接户85户,新建30吨/天水解酸化池,尾水还田处理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94936元,K=7%,发包价为:120429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排水、路灯工程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9493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出现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项目投标;(2)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件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1090000秒至20230915170000秒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打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请投标企业预留充足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92509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大湖街97号,邮编:350103

电子邮箱  /  

电话:13515000063,传真:  /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菁和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69号闽商财富中心1#、2#楼15层1505-1508,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1224340860@qq.com

电话:0591-22073703,传真:0591-22060631

联系人:程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大湖乡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大湖乡大湖街97号

联系电话:0591-2291012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9楼

联系电话:4008705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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