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金额
194.7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4.72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唐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8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9
公告正文
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投资(2023)989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
1.6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消防救援支队新桥科技创新示范区特勤消防站建设项目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BZ0289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BZ02899
2.5 建设地点:合肥团肥路与机场东路交口西南角。
2.6 建设规模:占地约 40亩,总建筑面积约 1.3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特勤消防站、灭火救援应急物资储备库、特种车库、化工训练装置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
2.7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1.25亿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约730天(从项目中标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具体时间视项目建设情况)。其中: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约谈及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首轮方案整合工作(不含考察时间);2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编制工作,具备报规条件方案经规划部门及项目使用单位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基坑、室外工程施工图);备注:①原则上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每轮调整不超过5个工作日;②景观方案和各专项设计的方案,中标人接到设计任务后10个工作日完成方案初稿;在招标人明确方案修改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具备报批条件;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9 招标范围:规划建筑方案、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设计、咨询工作。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设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94.72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条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该业绩服务内容须同时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内容)。
注:(1)“公共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工业厂房或居住建筑设计业绩不予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工程设计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1)条、3.1.2条要求;联合体成员中负责工程勘察的成员方须符合上述3.1.1第(2)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3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6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30日00:00至2024年01月19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831,66223879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9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3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潜山路550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551-6263163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879、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中心徽商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53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875369929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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