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330683-04-01-6974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钿0575-8333017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人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嵊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设计(第二次),批文(或项目建议书批复)项目代码2308-330683-04-01-697450、用地规划许可 / 、建设规划许可 / ;委托代理机构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理本次招标活动,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公开发布设计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嵊州市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设计(第二次),工程地点:嵊州市鹿山街道雅致村(外半塘)。
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及内容为对现有嵊州市殡仪馆场地进行改扩建升级,包括原建筑拆除、临时守灵厅建设、新建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后勤管理区、法医室等建筑、结构、消防、暖通、通风、防雷、给排水、强弱电、污水处理、设备工程等以及室外道路、场地铺装、地面绿化、室外水电管网等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9980.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860.26万元,设备费3565.52万元(按20%计入)。本次招标的费率报价范围为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1.8%。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投标最高限价,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8%)为262.3205万元,本招标项目的风险控制价:224.4297万元(费率报价范围的下限,估算建安工程费的1.54%)。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项目单位自有资金。
6、工程规模:本项目对现有殡仪馆场地进行改扩建升级:原建筑拆除约 5000 平方米,新征用土地 3.71 亩(2473.35 平方米),项目总用地面积 21950.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424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1624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000 平方米,建筑占地 9878 平方米。包括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后勤管理区、法医室等;同时配套室外道路及场地铺装 7700 平方米、景观绿化 5300 平方米;火化设备 8 套及相关礼厅设施设备,电梯 8 部;充电桩慢充15 个,快充 5 个;建设生态停车场 6500 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220 个,其中殡仪车位 12 个。
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深度要求。
    8、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日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审核通过后15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2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9、本工程是否是市级及以上重点工程:是(是或否)。
二、投标报名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6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以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单位聘用证明(原件)为准,离退休返聘人员最高年龄限制为65周岁。
本项目人员配备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团队人员 5 人(建筑专业 1 人、结构专业 1 人、给排水专业 1 人、园林绿化专业 1 人、电气专业 1 人)。
拟派团队人员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投标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
2、主要的资格条件:
2.1省外企业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相关证明或查询记录的相关网页截图。
2.2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2.3企业、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限制或清出本地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2.4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获取。
3.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从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止。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3 潜在投标人须凭本企业适用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CA数字证书登录“嵊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填写相关信息,未填写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4未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
3.5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投标人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安排专人于2023年10月12日8时30分~9时00分负责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嵊州市官河南路699号(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北楼(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三号开标室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其他有关内容
1、投标保证金:   /   。
2、评标入围办法:采用两次入围评审的方式,第一阶段评审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只对投标人方案设计进行打分和符合性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5名有效投标人的设计方案(如投标人方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由招标人以抽签形式确定得分并列方案的排名顺序);被推荐的前5名投标人入围第二阶段评审(少于5名全部入围),但当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中有效标不足三家的,在未进入第二次评审的投标人中按排名依次替补满足三家。所有投标人均已替补进入评审,但有效标数量仍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3、评标办法: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对技术标、资信标和商务标均进行评审打分。采用技术打分制综合评估法时,商务标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审打分。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控制价的,否决其投标;低于本次招标的风险控制价的,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因投标文件评审中被否决的投标人也不列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评标基准价按实际剩余的入围家数计算。评标结果公布后,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4、设计费支付:招标文件中明确。
5、中标方案和中标人确定方式:
    中标方案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5个方案中确定。 
中标人确定方式:推荐第二阶段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即为中标价。
6、评标结果公布及中标公示:在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公布评标结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
7、招标联系人:袁主任    联系电话:0575-83265118;
招标代理联系人:余钿,联系电话:0575-83330176。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嵊州市天伦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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