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五福南路连接线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询价公告
金额
9.0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人拟通过公开询价的方式对五福南路连接线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进行采购,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五福南路连接线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服务。
(二)项目简况:五福南路连接线项目西接现状五福南路,隧道穿越神龙山,东至钟子街,总长约408米,隧道长度110米;道路红线宽度30m,局部拓宽至32.5m,双向四车道,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为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福南路位于广安市主城区,神龙山景区北侧,连接迎宾大道和朝阳大道,项目周边有神龙山巴人石头城4A景区、东方小学、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和神龙御景、立新圣居、玉龙山庄等住宅小区,林业用地面积约8000㎡。
(三)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后且采购人向中选人提供了本项目用地红线图及其它林评相关资料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的编制并报各级林业部门且取得《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批文。
(四)服务质量要求:通过专家评审,确保该报告符合主管部门的审签要求,并确保采购人能够取得许可批示。
(五)服务地点:广安市主城区。
(六)服务内容:
1.承担五福南路连接线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
2.对该项目占地红线范围内拟使用林地进行调查、勘验分析,编制相关报告及图表,组织专家评审并获得通过。
3.协助采购人整理、汇总本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拟使用林地的报建材料,将本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拟使用林地的报建材料报地方林业局并协调地方林业局将本建设工程项目用地范围内拟使用林地的报建材料上报至相应主管部门,并配合各级林业部门完成对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实际占用林地情况的勘验、审核或复核工作。
4.协助采购人办理林地征用审批手续,并取得《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批文。
(七)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90500元(大写:玖万零伍佰元整),含税包干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相关报告方案编制、保险、仪器使用、报告修订、测绘、核查、差旅、管理、会务费、人工费、技术服务费、评审咨询、税金、利润等取得本项目《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木采伐许可证》所需的一切费用。
(八)支付方式
1. 支付方式:中选人完成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林木采伐作业设计调查等的编制,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并取得《占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许可批文,提供相关支付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人支付服务价款9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价款。支付前,中选人应向采购人开具合法有效并经采购人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2.付款方式: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批后,由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至中选单位账户。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等技术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信誉要求:报价单位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法定代表人近3年无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记录(报价单位出具承诺书);
(五)其他要求:无;
(六)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踏勘现场
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组织踏勘,踏勘所产生的费用及安全责任由各潜在报价单位自行负责。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方式:本次询价实行一次性报价。报价单位按报价表(附件1)要求填写报价。
(二)不允许对报价表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同时报价须为正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报价保证金
(一)金额:¥900.00元。
(二)缴纳方式:递交报价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现场缴纳报价保证金。
(三)退还:非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在报价结束后现场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所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1.中选人因非不可抗力因素放弃中选资格,或未按照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将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
2.报价单位在本次询价活动中提供了虚假响应资料、串通报价的。
六、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担保。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单位: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账 户:51001748636059333666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暂定总价的5%。
3.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4.履约担保的退还:中选人完成全部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许可批文后1个月内退还。
七、报价资料审查
询价小组先审查报价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报价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若有)、业绩证明材料、承诺函等资料,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方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八、中选人确定方式
(一)采购人按有效报价(含增值税)由低至高排序推荐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1-3名),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若有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报价相同,则以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名次。
(二)若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取消中选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开展询价工作或选择由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依序递补为中选人,递补的合同价按第一中选候选人的报价执行。若全部中选候选人均放弃中选资格的,则重新开展询价工作。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十、报价资料的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及会议时间:2024年4月7日9时00分。
(二)递交方式: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在广安交投集团9楼会议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楼)现场报价。报价资料须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在包装袋封面处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报价资料:
1.报价表(详见附件1);
2.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详见附件2);
3.报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承诺函(须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出具,详见附件3)。
6.业绩资料证明材料。
报价单位递交的以上报价资料须合法有效,报价资料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六)递交报价资料的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询价。
十一、特别说明
(一)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本次询价活动。
(二)报价单位参与本次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
2.在最近3年内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负责人有行贿行为或行贿犯罪行为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与询价;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本询价公告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中选后双方签订的合同及补充协议为准。
十二、发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交旅集团官网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26-2395169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承诺函》
附件4:《合同》
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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