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综合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7-24 10: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编号:新网2023(191)号
1.招标条件
交警大队综合技术业务用房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名称)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绍兴市上虞区城东地块。东临梁祝大道匝道,南至人民大道东段,西至王充路,北临虞甬运河。
2.2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为45979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约54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总投资额估算约39000万元,建安费约27000万元,设计费用约510万元。
2.3招标内容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发改报批)、概念性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投资估算、三维模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包括完成图审申报、工程报批、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调整、深化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服务),完成环评、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大运河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估等工程所需报告编制以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报批审批;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设计成果必须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满足水、电(电力局)、气(燃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相关技术配合及报批审查,设计范围为项目实施范围的所有工程的相关设计,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任务书。
本项目用地红线内工程的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梯、电气(含变配电)、消防、人防、防雷、幕墙、装修(含二次精装修)、钢结构、智能化、弱电(电视、电话、宽带、信息智能化、公安专网)、基坑围护、建筑泛光照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水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评审、水土保持检测和验收)、节能(含节能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报告、日照分析、交通影响评估、园林绿化(含室外景观、环艺)、标识标牌及导示系统、交通标志标线、附属工程、室外管线、管线迁改(如有)、管线保护、室外道路、室外照明、景观亮化、围墙设计、红线外道路管线绿化等接口设计以及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按规定由电力、燃气、水务部门深化设计除外)。
红线内所有专业技术评审论证费及专业设计费用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如涉及专业设计或咨询的,中标人无资质或有资质未达到等级要求或行业主管部门明确必须分别设计的,由本次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委托。整体设计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同时按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本工程采用建筑产业化装配式方式进行设计施工,需满足《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
2.4设计周期: 10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满足下列设计资质条件其中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3.3其他:
(1)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09 时00 分;
5.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6.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40室;
6.4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6.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6.6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异议联系人:王智芳 联系电话:18605857522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整;
7.2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7.3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7.4虚拟子账号:上虞农商行(201000167905864003600)。
7.5 如提交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主办理。保险保函费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0575-82313651。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88528925
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市民大道五洲大厦6楼
联 系 人:车女士
联系电话:18258022750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