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裕安区】【乡镇发包公告】裕安区“路长制”公示牌更新及“四好农村路”宣传牌安装工程发包公告
金额
20.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rz202306076
预算金额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64-33779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6
公告正文

裕安区“路长制”公示牌更新及“四好农村路”
宣传牌安装工程发包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AHRZ202306076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路长制”公示牌更新及“四好农村路”宣传牌安装工程
(三)建设地点:裕安区境内
(四)建设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五)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建设规模: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七)建设内容:根据六安市财政局财建【2022】551号2022年车购税收入补助文件补助省级示范县创建20.0万元,经区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安排作为更换路长制公示牌700块和更换道路指示牌40块(其中县级路长公示牌56块,乡级路长制公示牌246块,村级路长制公示牌273块、乡规民约公示牌40块、四好农村路宣传牌85块、道路指示牌40块)经费使用,提升全区“四好农村路”创建力度。主要内容为拆除清洗及整修、更换道路指示牌、更换公示牌及新增路长制公示牌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八)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二、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三、项目发包价(最高限价)
发包价(最高限价):205066.95元。(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主体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100%,其中2%质保金纳入交通局质保金专项账户,待质保期满后由局监管发放。质保期一年。
五、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一)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工期要求:30日历天。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由承包人包工包料,其施工安全责任、市场价格等风险及各种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R否   
(六)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R是  □否
八、现场踏勘
(一)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一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鲁主任    联系电话:0564-3260539
(二)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 3 日内。
答疑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3377949
九、发包方式:竞争性谈判
十、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一)发包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
(二)发包地点: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开标厅 
(三)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四)发包文件获取方式:工程发包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预承包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上下载。
备注:各承包人须在本发包公告规定的发包时间前,由承包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本人社保缴费清单等社保缴费证明)递交响应文件,否则,预承包人递交的发包项目响应文件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鲁主任 
电话:0564-3260539
代理机构及电话:李工 
电话:0564-3377949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二)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三)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四)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五)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六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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