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清单
转让方名称:小松(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13685233731
小松(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标的为闲置资产,均无随机附件及图纸、说明书、保修单、维修手册、发票等相关资料,资产存在破损、残缺,无法保证正常使用,交割时以实物现状为准,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具体范围、品名、型号、数量、品质等均不作承诺保证,不承担一切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堆放在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398号,资产的完整性以实地考察为准。标的堆放处有转让方其它资产共同堆放,受让方提取该资产时,须严格服从转让方管理,按转让方要求提取。标的须受让方自行拆解搬迁运输,所涉费用自行承担,成交后按资产实际现状交接,不调整成交价格。
3.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4.标的为特种设备,如受让方仍需继续使用该设备,转让方将配合办理特种设备相关手续。
5.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仅开具服务费发票。
6.受让方提取标的完毕须将《资产交割书》交至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否则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提交资料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7.受让方对标的物有争议的,在争议处理期间,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暂停其会员资格,并限制其参与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的其它竞价活动,直至争议处理完毕后恢复其会员资格。
8.竞买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1.交割时间:受让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转让方通知时间内至转让方处办理交割。
2.交割方式:
(1)受让方提取标的时应向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如受让方对交割标的无异议,签署《资产交割书》。如受让方办理交割前发现交割标的的范围、数量、品种、品质等与公告标的不符,应及时提出异议并提供两者差异存在的有效书面证据。如经查实,异议成立,停止办理交割并按下述“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如异议不成立,受让方拒绝办理标的交接手续的,视违约处理。
(3)标的交割时,受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提取标的期间,应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管理安排,不得扰乱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不能有吵闹、辱骂、斗殴、吸烟、赌博等不文明行为;标的的拆解与搬迁必须服从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安排;搬迁结束后不得遗留任何标的附属物。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及损失由受让方承担。
(4)该标的必须在上述规定标的物提取时间内搬运完毕,受让方如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未按期搬运完毕,除非征得资产占有单位同意,否则每逾期1日须承担场地占用费500元,以此类推,直至搬清之日止。场地占用费从标的保证金中扣除,如场地占用费超过保证金,则受让方还应另行支付。
(5)受让方负责标的的拆解和搬运,在标的拆解和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如发生安全、环境等事故的,由买受方承担一切责任。
(6)受让方不得损坏标的清单以外的其它资产、建(构)筑物及辅助、配套设施,不得破墙刨地,确需破墙才能搬运设备的,应征得资产占有单位(转让方)同意,并在标的搬迁后恢复原样。
(7)受让方标的提取过程中,如发生逾期提取、损坏非竞价范围内物品,破坏建筑物及相关附着物的完整、安全等情形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扣除保证金,如造成的损失大于保证金的,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3.争议处理:
(1)交易公告未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描述,且申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交割以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及任何补偿。
(2)交易公告已对交易标的数量、型号、品牌等信息作出明确描述,交割时,实物现状与公告内容不符,如不符标的评估(认定,下同)价格小于全部标的评估总价5%(含)的,不对成交款及交易佣金作任何调整,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如不符标的评估价占比大于5%但小于20%(含),或虽大于20%但转让方、受让方均同意进行交割的,由转让方按下述补偿价差计算公式计算补偿价对受让方予以补偿,本所退还相应的交易佣金,受让方不得要求退标或其他损失赔偿。转让方补偿后可收回不符标的;不符标的评估价格占比大于20%,且转让方、受让方有一方不同意交割的,转让方收回标的,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退还交易佣金、成交款,转让方、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其它责任。
补偿价差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评估价全部标的评估总价)成交总价
佣金退付计算公式为:不符标的成交价佣金收取比例
(3)竞价成交后,如发现受让方不具备公告所示受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安全、拆卸等资质要求),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4)因交易双方原因致使标的不能按期进行交割的,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因交易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不得以受让标的缺少铭牌、技术资料、整机缺件等为理由提出赔偿或退标。
1.缴纳:金额5000.00元,截止时间2022-09-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标的提取完毕后无息退还,其他竞买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00-828-9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