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019年第三批营业厅合作商公开比选引入项目_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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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移动湖南公司张家界分公司2019年第三批营业厅合作商公开比选引入项目于2019年7月18日9时30分开标,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选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张家界和讯通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李凌手机销售部 武陵源未央路营业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麟龙通讯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周少亚 永泰营业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慈利县谢迪红手机城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慈利县传运手机维修服务部 手机连锁超市蓝天店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张家界智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慈利县联合手机城 溪口新街营业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慈利县溪口新街营业厅手机专卖店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王春香 三官寺桥头营业厅 第一中选候选人为:陈明勇 第二中选候选人为:杜芳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异议人未参与异议相关项目的应答,或者与异议相关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超出异议提出的规定时限; 3、异议事项不客观具体,含有主观猜测内容,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 4、异议函未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手写签名并加盖公章; 5、异议函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手写签名及公章; 6、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但无法提供异议内容的合法来源渠道; 7、采购人已对前期异议受理/处理情况作出答复,异议人再次提出异议但未能提出新的证据; 8、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张家界分公司/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