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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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蓟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5月20日 14: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7日 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 ||
开标时间 | 2019年06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22775281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 151222804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022-22775281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项目编号:tjxh2019-jzq-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22-227752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荣达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蓟州区
联系方式:郑先生 151222804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22-2277528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
2.项目内容:
蓟州区下营镇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内容为:结构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钢筋保护厚度检测)。
3.项目预算:回弹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每个结构或构件210元,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每个芯样210元,钢筋保护厚度检测每个结构或构件210元,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19年或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9年或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6.投标人须具有中国计量认证CMA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1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