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远洋货运分公司办事处车辆租赁采购公告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xj-24-016993
预算金额4.8万元
招标联系人史佳怡1985785631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6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XJ-24-016993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远洋货运分公司办事处车辆租赁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4-11-06 10:00
四、报价有效期:2025-02-04
五、最高限价:48000元
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史佳怡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9857856310
十、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税率 项目工期要求 地点 规格型号 备注
1 连云港办事处车辆租赁 1 2024.11.10-2025.11.10 连云港市连云区大陆桥国际商务大厦A幢407 轩逸/两厢/1.2T自动档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租赁一辆汽车(轩逸/两厢/1.2T自动)给连云港办事处作为公车使用,所提供车辆均需为22年之后(含22年)车辆(非事故车、水泡车、火灾车)目行驶公里数为1万公里内;2、车辆交货地点在连云港;3、负承担车辆正常的维修保养费及车辆年检费用,要求日常保养每5000KMW/6个月,每使用4万公里更换一次轮胎(轮胎破了或磨损等其他易耗零部件都由租车公司承担);4、在车辆故障/事故后需在1小时内响应。维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的需提供等级替换车辆;5、需校照国家、当地丰关规走办理相应保险,要求全额车损+三者险200W+乘客座位险5W/位;6、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苦;具有厚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必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国家《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正规汽车租赁公司,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证明材料;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和分包转包。
发布日期: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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