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车辆定点维修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WYZTB-F1003)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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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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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wyztb-f1003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畅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车辆定点维修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JWYZTB-F10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资格入围项目 (二次)
二、项目编号: 2023-JWYZTB-F10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交付时间/服务期限备注
1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托修方做好各项车辆维修服务工作天津市西青区服务年限1年兼投不兼中
2某单位车辆定点维修机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托修方做好各项车辆维修服务工作天津市西青区服务年限1年兼投不兼中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项目预算:第1包35万元,第2包35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6.1投标人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原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维修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和开户行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2投标人在天津市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对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的维修能力,具有大车专用维修工位、小型车辆维修工位、钣喷工位等。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八)各 投 标 供 应 商 必 须 事 先 通 过 军 队 采 购 网 ( 互 联 网 http://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未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出示系统查询信息并截图的,采购机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九)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若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天津市的供应商提供社保部门打印的授权代表的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外地供应商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缴费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3年 12月 11日至 12月 15日,每日上午 09: 00至 11: 30,下午 13: 30至 17: 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10. (1)投标人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原交通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维修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和开户行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在天津市域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须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对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的维修能力,具有大车专用维修工位、小型车辆维修工位、钣喷工位等。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申领方式
A.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谈判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cxzb0620@163.com 。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供应商邮件到达代理机构邮箱的时间为准。
B.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赴申领地点领取,并现场交纳谈判文件费用后领取谈判文件。
注: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仅作为获取谈判文件使用,不作为投标时资格要求审查使用。投标时需重新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包,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441150100100224054,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包号)文件费,且必须为公对公账户汇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3年 01 月 02 日 09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01 月 02 日 09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 01 月 02 日 09时 3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4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天津市政府采购网》(tjgp.cz.tj.gov.cn) 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何畅、孙国烜 (提供2个联系人)
办公电话: 022-60121166-8092或8029或8011
移动电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传 真: 022-60121166-8000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7室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办公电话: 022-59560343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工
办公电话: 022-5956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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