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
金额
191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481-04-01-725786
预算金额1918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顾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查女士0573-87297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
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481-04-01-7257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及财政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江南大道联合大厦,装修面积:室内6075㎡,屋顶花园486㎡。建筑层数:十一层(设计一至五层、十一层)。本项目设置办案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指挥中心等功能, 建设内容包括外部场地改造,附楼平台花园建设、门头、室内装饰(空调)、智能化、家具等。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90万元。
2.2招标范围: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期咨询、后续服务等以及智能化等专项设计的协调配合。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立面图、节点图、给排水平面图等):含建施、结施、消防、水电(含室外水电工程)等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编制。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本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4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 11 月 17 日至2023年11 月 27 日 17 时 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进行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中注册(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操作说明)】。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00分至 17时00分,在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和线下均需报名登记。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6)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办事处1401开标室(海宁市硖石街道办事处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顾女士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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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 2310-330481-04-01-7257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 招标人自筹及财政补助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江南大道联合大厦,装修面积:室内6075㎡,屋顶花园486㎡。建筑层数:十一层(设计一至五层、十一层)。本项目设置办案中心、综合服务大厅、指挥中心等功能, 建设内容包括外部场地改造,附楼平台花园建设、门头、室内装饰(空调)、智能化、家具等。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1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90万元。
2.2招标范围: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用房改造项目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期咨询、后续服务等以及智能化等专项设计的协调配合。设计过程中如遇到特殊专业须委托专业设计单位设计的,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注:设计工作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总体规划方案设计、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前期配合招标人相关手续办理、施工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立面图、节点图、给排水平面图等):含建施、结施、消防、水电(含室外水电工程)等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图。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含: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等相关服务。
2.4计划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收到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2)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
(3)初步设计修改阶段:收到初步设计修改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编制。
(4)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本批准后15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4浙江省外单位具有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3.5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 11 月 17 日至2023年11 月 27 日 17 时 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hn.jxzbtb.cn/)”,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进行注册的单位,请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中注册(详见投标人注册手册操作说明)】。期间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00分至 17时00分,在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领取相关材料(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和线下均需报名登记。
4.2领取材料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6)浙江省外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办事处1401开标室(海宁市硖石街道办事处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顾女士 联 系 人: 查女士
电
话: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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