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补充通知)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补充通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688.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各投标人:

本项目恢复招标,并对2024年07月10日发布的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出以下统一修改:

一、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16882523.5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407880.19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04784.20元)。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2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7月4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0.1最高报价值修改为:最高报价值人民币16177739.33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2407880.19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04784.20元)。

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0.1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15838815.69元(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

六、招标文件第六章一、招标图纸1.图纸目录修改为:

序号

图纸名称

页数

版本

出图日期

备注

1

农民公寓1号道路中心公园

LN-1、LP-1.2至LP-1.5、DD-1.1至DD-1.4、LD-1.1至LD-1.7、LD-2.1至LD-2.11、LD-3.1至LD-3.5、LD-4.1、LD-4.2、LD-5、LD-6、TF-1.1、TF-1.2、LSSM-01、LSSM-02、LSSB-01、LS-01、LS-02、DS-1、DS-2.1、DS-2.2、DS-3.1、DS-3.2、DS-4、DS-5、SS-1、SS-2.1、SS-2.2、SS-3.1至SS-3.6、SS-4、DL-01至DL-18、JT-01至JT-05

85

/

2023.06


2

农民公寓2号道路北部公园

LN-1、LN-2.1至LN-2.4、LP-1至LP-5、DD-1.1至DD-1.3、LD-1.1至LD-1.4、LD-2.1至LD-2.4、LD-3.1至LD-3.3、LD4-1至LD-4.4、LD-5.1、LD-5.2、LD-6.1-至LD-6.3、LD-7.1至LD-7.10、LD-8.1至LD-8.5、LD-9.1至LD-9.5、TF-01、LSSM-01、LSSM-02、LSSB-01、LS-01至LS-06、SS-1、SS-2.1、SS-2.2、SS-3.1至SS-3.6、SS-4、DS-01至DS-05

80

/

2023.06


说明:上述目录与发出图纸不一致时,以发出的图纸为准。

七、原工程招标公告发出的相关附件中“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周边道路改造工程(线上图审盖章版)20240612.zip、招标控制价-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PDF、评标办法.pdf、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CAACAC12400598[2024-7-9 15:22].COS、评标程序附表.pdf、长安镇锦厦人居环境整治公园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电子版v1.0.zbs”均作废,其它附件仍然有效。现随本补充通知重新发出相应附件,请投标人以本次发出的相关附件资料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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