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牙科综合治疗台3000套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牙科综合治疗台3000套新建项目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牙科综合治疗台3000套新建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3.验收生产概况: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位于台山市台城镇沙岗湖路沙岗湖工业区2号(项目中心位置:N22.2091559°,E112.7946132°)。项目占地面积为30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880平方米,共有员工90人。本项目总投资5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设计、生产、加工、安装、销售牙科综合治疗台,年产牙科综合治疗台3000套。
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准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年产牙科综合治疗台300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江台环审(2020)158号。
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取得《广东福肯科技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07007398833310002R)。
项目建设及配套环保设施现已建成,并于2023年06月20日通过“环保小智”网站网址对外公示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及处罚记录等。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台山市台城污水处理厂达标后排入凤河。
项目水帘式除尘器定期打捞沉渣,定期补充用水,水帘式除尘器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项目水浴除尘池定期打捞沉渣,定期补充用水,除尘池用水循环使用不排外。
1)打磨工序废气:打磨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收集后引至水浴除尘池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抛丸工序废气:抛丸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抛丸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喷粉工序废气:喷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经喷粉柜自带的滤芯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G1)高空排放;喷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燃烧、固化废气:本项目固化过程会产生固化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固化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与燃烧废气一同经1根不低于15m的排气筒(G2)高空排放,燃烧过程中产生SO2、NOX、烟尘,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与固化废气一同经1根不低于15米排气筒(G2)高空排放。固化废气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烘干室废气排放限值;燃烧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5)食堂油烟废气: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设备发出的噪声,项目在采取设备有效的隔声、减震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外1米处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捞渣),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分类贮存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或者交给有固体废物经营资格的单位集中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及专业回收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东莞市丰业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5.风险防范措施:
广东福肯科技有限公司已制定应急预案。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2日;共20个工作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福肯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台山市台城镇沙岗湖路沙岗湖工业区2号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750-5656986
四、其他情况说明
无
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五、附件:验收报告(含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福肯科技检测报告23.07.pdf
福肯科技验收监测报告表23.07.pdf
福肯科技验收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福肯科技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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