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航油(烟台)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地面加油站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航油(烟台) 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地面加油站项目
发布日期:2023-08-08
发布日期:2023-08-08
合同名称 | 中航油(烟台) 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国际机场地面加油站项目 | 发包人 | 中航油(烟台)石油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中锐恒业建设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35 |
合同价款 | 8219816元 | 合同规模 | 空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济南国际机场主航站楼东南侧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7-11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3-07-11 11:21:16 |
违约责任 | 22.1.承包人违约(4)承包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 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不解除承包人在本合同下的任何其它义务。 (5)发包人保留向承包人索取在向承包人支付最后一笔款项之后产生的违约金的权 利。 (6)承包人在收到整改通知后的14 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的,发 包人可通过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通知,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暂停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应 针对其违约行为,提交停工整顿措施报送发包人审批,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 人承担。 (7)本项目工程综合管理、质量、进度及安全等违约具体规定详见附件八; 22.2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绝批准 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 (2)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 履约担保 | 银行保函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支付担保 | 建设单位已支付担保 |
其他内容 |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规定纳税,应缴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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