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3101800163
预算金额29.7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招标联系人孙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卜思允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3101800163
项目名称: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招标条件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H-L-2023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SH-L-20231002标段名称: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29.7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需求: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海州区“天网工程”一期753个监控设备、后端存储系统(托管在移动机房、放置在分局机房内、新海派出所、路南派出所、新东派出所、各警务站机房内的存储系统)、供电系统、电费、配套设备及设施、机房托管(浦西、朐阳派出所托管在移动机房的存储设备)、前端监控数据对接分局平台等工作提供维保服务,并保障网络传输正常使用(详见维保设备概况及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维保服务一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系统每日不低于95%的在线率。承包方式:采用整包方式(分局不再支付其他维护费用),期限一年,整包费用包含维护保养费、更换各种设备费和各种线路费以及辅材费,如需更换设备、线缆,甲方不再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在线率达不到95%,每少1%每1天扣300元。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2)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4)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请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3.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获取磋商文件。3.2授权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请携带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核查),资料齐全后领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10:00:00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纸质文件递交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10:00:00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2、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3、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地址:
-
联系人:
孙主任
电话:
1396137833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连云港上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B座708室
联系人:
卜思允
电话:
0518-85588595
电子邮件:
shanghezhaobiao@126.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
招标条件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H-L-20231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人民币29.7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 |
范围 | 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0-31 10: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SH-L-20231002标段名称: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29.70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无效。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采购需求:海州区公安分局2023年度天网一期工程维保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对海州区“天网工程”一期753个监控设备、后端存储系统(托管在移动机房、放置在分局机房内、新海派出所、路南派出所、新东派出所、各警务站机房内的存储系统)、供电系统、电费、配套设备及设施、机房托管(浦西、朐阳派出所托管在移动机房的存储设备)、前端监控数据对接分局平台等工作提供维保服务,并保障网络传输正常使用(详见维保设备概况及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维保服务一年。服务质量: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系统每日不低于95%的在线率。承包方式:采用整包方式(分局不再支付其他维护费用),期限一年,整包费用包含维护保养费、更换各种设备费和各种线路费以及辅材费,如需更换设备、线缆,甲方不再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在线率达不到95%,每少1%每1天扣300元。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的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二、供应商资质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相关服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基础电信运营服务商、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4. 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授权委托人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2)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4)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环节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标三、磋商文件的获取:3.1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请于代理公司联系人电话联系),每日上午 8:30 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3.2条要求资料至代理公司处获取磋商文件。3.2授权委托人须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本人)请携带近6个月(2023年04月-2023年09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核查),资料齐全后领取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10:00:00递交方式: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纸质文件递交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 10 月 31 日10:00:00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栋708室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3份。2、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保证金。3、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公告发布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同步发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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