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00]ht[tp]2019001
预算金额9.7万元
招标公司黎明职业大学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泉州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36.5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瑞贤13799706146
公告正文
黎明职业大学工业机器人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黎明职业大学

乙方泉州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HT[TP]2019001黎明职业大学工业机器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六关节机器人 1 国内 97074.47 97074.47 华数 HSR-JR605
1 1-2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高性能电脑(含电脑桌) 2 国内 5824.47 11648.94 联想 定制
1 1-3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胶机 2 国内 9707.45 19414.9 华数 定制
1 1-4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喷胶装置 1 国内 23297.87 23297.87 华数 定制
1 1-5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轨迹专用软件 2 国内 21356.38 42712.76 华数 定制
1 1-6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柔性链板输送机(含电机) 2 国内 5824.47 11648.94 晨翔 2mx2
1 1-7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刷胶装置 1 国内 23297.87 23297.87 华数 定制
1 1-8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打磨装置 1 国内 23297.87 23297.87 华数 定制
1 1-9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线激光 2 国内 52420.21 104840.42 华数 LSV-150/150
1 1-10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螺杆式空压机 1 国内 7765.96 7765.96 奥突斯 160L
合计: 36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伍仟元整(¥36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黎明职业大学

4.3交付条件: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5.2符合货物提交的质量保证,具体如下: 5.2.1乙方对该项目货物的安装:符合《采购文件》中相关标准的要求,按采购清单依次说明该系统型号、功能、运行条件等内容。对于系统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第二条款(即合同标的)未列出或数目不足,乙方仍须在执行合同时补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2文本资料:服务详细的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书及相关技术资料等。 5.2.3质量:乙方保证本次所投标的产品均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性能和质量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5.3培训:乙方应结合本次采购的货物,有计划地对甲方派出管理、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现场的基本知识、使用、维护及保养技术的培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甲方按招标文件、制造商的产品标准、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设备运行15天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由乙方及时处理修正),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组织,对所购产品主要指标、安装调试情况等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本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约5%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该保证金在中标人供应的货物全部验收合格后质保期三年期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1)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2)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3)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将合同转包,或未经采购人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0.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未有正当理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部分。10.3、 如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产品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交付部分的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10.4、任一方因违约行为而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累计不超过引发违约或赔偿事宜的产品所对应的价款数额。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原装、全新产品,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响应文件的承诺,乙方应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本次采购的货物验收合格后,质保期 为3 年;终身提供系统升级维护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小时内响应,技术人员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 8 小时内修复; 24 小时内无法恢复的,提供解决方案,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 黎明职业大学 乙方: 泉州华数机器人有限公司
住所: 泉州市疏港路/泉州市中山北路 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塘西工业区二期A-03号
单位负责人: 黄世清 单位负责人: 王群
委托代理人:
汤仪平
委托代理人:
陈瑞贤
联系方法: 15059720864
联系方法: 13799706146
开户银行: 泉州市农行滨城支行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丰泽支行
账号: 13510501040000937 账号: 0000010248130012

签订地点:黎明职业大学

签订日期:2019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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