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90.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18
预算金额290.6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
中标公司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290.6万元
中标联系人韩文杰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2024-118
2、采购项目名称: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4]279-ZC200-1 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 杞县建设路中段 2,906,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西阎乡祝家营村温室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 30日历天 韩文杰 豫1412020202104006
三、评审专家名单
田丽萍、续安平(组长)、张倩倩(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承担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23,34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单位:灵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8-8852670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灵宝市西闫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8-6913431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西阎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1823988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百花路交叉口泰隆大厦13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8-3153189 1833988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98-3153189 1833988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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