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预算金额30540万元
招标公司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647
中标公司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瑶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YGZ02044
2.5 建设地点:瑶海区姑山路以东、和平路以南
2.6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服务配套、相应附属道路、室外管网综合、绿化和地下车库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需达到30%及以上,地库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约70余米。
2.7 合同估算价:3054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8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578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及审核、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供水、供电、燃气、道口开设、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附属、景观、绿化、道排、消防、人防、智能化、电梯、太阳能、三网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业绩:
(1)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②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居住建筑(须含装配式)工程设计业绩。
②单个合同中投资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须含装配式)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1)和(2)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或施工部分须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00:00至2023年10月11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64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81161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4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48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240119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54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YGZ02044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附件中《附件1户内电气配备要求》、《附件2室内装修标准》、《附件4主要材料技术规格》已明确部分设计标准及参数,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是否必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答: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必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若进行调整,需要报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且不得低于原标准。
2.招标文件补图中各专业CAD图纸已明确部分设计标准及内容,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是否必须在以上图纸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不可调整或改动原图纸设计内容?
答: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必须在初设图纸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原则上不可调整或改动原图纸设计内容,若进行改动,需要报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且不得低于原标准。
3.招标文件P151页:6、装饰装修设计:配合其它专业完成本专业设计任务,包括:建筑单体室内及公共部位、室外装饰装修,精装修专项方案深化设计,厨房卫生间精装修专项设计,室内外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但招标文件P157页:(四)本次招标的不计入施工范围约定:软装采购安装(含家具、家电)。试问本项目室内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是否属于设计范围内,而非属于大面积施工范围内(仅需施工样板区)?同时需明确软装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答:本项目室内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均属于设计范围内。软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客餐厅、卧室、阳台所有柜子(不含卫生间和厨房)、茶几、沙发、桌子椅子、分体式空调、空气源热水器、冰箱、洗衣机、床、窗帘等。
4.关于空气源系统的范围界定。招标文件P155页:10.空气源系统:整个系统全部计入(设备甲供),包括但不限于穿墙的套管预留预埋、管线、管盒的预留预埋、开孔、封堵、装饰恢复等内容全部计入,且必须满足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要求,招标文件P166页:5.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包含土方工程、基坑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公共部位、室内等)、室外道排、景观绿化、标识标线标牌、安装工程(智能化、消防、电梯、三网、人防、光伏、空气源热水 、雨水回收利用等)、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临时工程等大量专业工程,综合协调难度大,交叉面广,工程进度须充分考虑各专业的工程进度时序,确保各专业工工程的施工进度符合总体进度要求,但招标文件P177页:(24)空气源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在招标范围,相应的预留预埋由中标人完成,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试问本项目空气源系统是否属于设计范围内,而非施工范围内?
答:本项目空气源系统属于设计范围内,相应的预留预埋由中标人完成,空气源热水器仅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在招标范围。
二、主动澄清
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周边醒目位置如姑山路与和平路交口设计并实施绿化景观、装饰小品、卡通形象等宣传(含夜景效果),具体方案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否则处以50万元违约金。
2.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后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兜底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的或遗漏的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成员方出现的涉及本项目的上访讨薪等问题,联合体牵头方须积极应对处理,兜底协议作为合同签订附件。联合体成员方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管理的同时,也应无条件服从联合体牵头方的调度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标识标牌执行联合体牵头方的标准和样式,同时须符合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在外脚手架上悬挂标语或宣传广告,中标人应复核广告画幅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对脚手架安全性能的影响,并对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加固和悬挂的,每次每处处以违约金20万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10月0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11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9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YGZ02044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本项目施工业绩接受未竣工验收业绩和已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是否应该调整为:“未竣工验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3)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未竣工业绩是否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其中之一即可?
答: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3.评标办法中“诚信履约1.综合实力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请问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以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信用星级证书是否符合?
答:投标人自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4.评标办法中“诚信履约1.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请问联合体任意一方是否包含设计单位?
答:是。
5.“附录3中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额、建筑面积、装配式内容等 )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对业主证明落款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业主证明落款时间需满足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时间要求,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6.招标文件P68页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业绩(未竣工验收或已竣工验收的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满足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合同金额要求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均认可?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68页要求投标人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③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的工程名称与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中的工程名称不一致,提供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工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二、 主动澄清
1.本项目补充《精保洁移交标准》,具体详见本补疑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八 招标人重要提示”(四)样板和宣传中增加“5.中标人在项目完工后提供不少于3份宣传视频(视频时长分别不少于5分钟、10分钟、60分钟)及1分宣传册(A4大小),具体数量、内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处以违约金50万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八 招标人重要提示”(四)样板和宣传中增加“6.本项目围挡需使用广告围挡,围挡设置需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中标后10天内提交围挡设置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否则处以违约金50万元。”
4.本项目2023年9月26日从工程补图端口发布的文件名称为“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初设图纸.rar”的压缩文件作废,工程图纸以2023年9月27日从工程补图发布的名称为“14地块图纸.zip”的压缩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9月2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41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陆仟壹佰贰拾叁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26123916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肆仟伍佰叁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肆元整(245332424.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宝业东城广场1号楼五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伍仟玖佰零肆万元整(259040000.00 元)
质量:合格,确保获得“琥珀杯”,争创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项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和安徽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肆仟叁佰肆拾万叁仟捌佰元整(2434038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张洼路10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伍仟玖佰伍拾玖万元整(259590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孔健 联系电话:0551-66223647,66223831
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41秒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伍佰叁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肆元整(245332424.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仇多荣,唐红兵,张映春,孙明祥,康健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6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BFYGZ02044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瑶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
四、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位于瑶海区姑山路以东、和平路以南,总占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服务配套、相应附属道路、室外管网综合、绿化和地下车库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需达到30%及以上。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清单编制及审核、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软装)、附属、景观、绿化、道排、消防、人防、智能化、电梯、太阳能、三网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8-11
八、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81161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5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1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
1.1 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瑶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
1.4 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YGZ02044
2.5 建设地点:瑶海区姑山路以东、和平路以南
2.6 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服务配套、相应附属道路、室外管网综合、绿化和地下车库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需达到30%及以上,地库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约70余米。
2.7 合同估算价:30540万元
2.8 计划工期:608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578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及审核、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供水、供电、燃气、道口开设、土建、安装、装饰装修、附属、景观、绿化、道排、消防、人防、智能化、电梯、太阳能、三网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业绩:
(1)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②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含装配式建筑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居住建筑(须含装配式)工程设计业绩。
②单个合同中投资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须含装配式)工程设计业绩。
注:以上业绩(1)和(2)不限于在同一个合同中体现,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设计或施工部分须满足对应业绩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 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0日00:00至2023年10月11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364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8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281161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647、66223831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6484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6752401196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分54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3
2023BFYGZ02044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附件中《附件1户内电气配备要求》、《附件2室内装修标准》、《附件4主要材料技术规格》已明确部分设计标准及参数,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是否必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
答: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必须按照以上标准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若进行调整,需要报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且不得低于原标准。
2.招标文件补图中各专业CAD图纸已明确部分设计标准及内容,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是否必须在以上图纸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不可调整或改动原图纸设计内容?
答:中标后设计单位深化设计时必须在初设图纸基础上进行二次深化设计,原则上不可调整或改动原图纸设计内容,若进行改动,需要报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且不得低于原标准。
3.招标文件P151页:6、装饰装修设计:配合其它专业完成本专业设计任务,包括:建筑单体室内及公共部位、室外装饰装修,精装修专项方案深化设计,厨房卫生间精装修专项设计,室内外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但招标文件P157页:(四)本次招标的不计入施工范围约定:软装采购安装(含家具、家电)。试问本项目室内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是否属于设计范围内,而非属于大面积施工范围内(仅需施工样板区)?同时需明确软装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答:本项目室内软装陈设方案专项设计、家具家电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均属于设计范围内。软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客餐厅、卧室、阳台所有柜子(不含卫生间和厨房)、茶几、沙发、桌子椅子、分体式空调、空气源热水器、冰箱、洗衣机、床、窗帘等。
4.关于空气源系统的范围界定。招标文件P155页:10.空气源系统:整个系统全部计入(设备甲供),包括但不限于穿墙的套管预留预埋、管线、管盒的预留预埋、开孔、封堵、装饰恢复等内容全部计入,且必须满足地方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要求,招标文件P166页:5.本项目施工范围内包含土方工程、基坑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含幕墙、公共部位、室内等)、室外道排、景观绿化、标识标线标牌、安装工程(智能化、消防、电梯、三网、人防、光伏、空气源热水 、雨水回收利用等)、供电工程、供水工程、燃气工程、临时工程等大量专业工程,综合协调难度大,交叉面广,工程进度须充分考虑各专业的工程进度时序,确保各专业工工程的施工进度符合总体进度要求,但招标文件P177页:(24)空气源热水器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在招标范围,相应的预留预埋由中标人完成,涉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试问本项目空气源系统是否属于设计范围内,而非施工范围内?
答:本项目空气源系统属于设计范围内,相应的预留预埋由中标人完成,空气源热水器仅设备采购及安装不在招标范围。
二、主动澄清
1.投标人中标后需在周边醒目位置如姑山路与和平路交口设计并实施绿化景观、装饰小品、卡通形象等宣传(含夜景效果),具体方案报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否则处以50万元违约金。
2.联合体投标的,中标后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兜底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未明确的或遗漏的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联合体成员方出现的涉及本项目的上访讨薪等问题,联合体牵头方须积极应对处理,兜底协议作为合同签订附件。联合体成员方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管理的同时,也应无条件服从联合体牵头方的调度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现场标识标牌执行联合体牵头方的标准和样式,同时须符合招标人及主管部门要求。
3.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需求,在外脚手架上悬挂标语或宣传广告,中标人应复核广告画幅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对脚手架安全性能的影响,并对脚手架进行必要的加固。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加固和悬挂的,每次每处处以违约金20万元。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10月0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11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本项目有答疑变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9秒
原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原公告日期:2023-09-20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1
2023BFYGZ02044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1.本项目施工业绩接受未竣工验收业绩和已竣工验收业绩,业绩时间是否应该调整为:“未竣工验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验收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答:不予调整,按招标文件执行。
2.“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中(3)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未竣工业绩是否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其中之一即可?
答: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同时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
3.评标办法中“诚信履约1.综合实力认定,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请问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AAA级以及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信用星级证书是否符合?
答:投标人自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价。
4.评标办法中“诚信履约1.综合实力认定成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得的较高(或较优)综合实力认定为准。”请问联合体任意一方是否包含设计单位?
答:是。
5.“附录3中投标人施工类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额、建筑面积、装配式内容等 )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请问对业主证明落款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业主证明落款时间需满足3.1.3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时间要求,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6.招标文件P68页商务文件评审标准中要求投标人业绩(未竣工验收或已竣工验收的业绩)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合同金额不少于21000万元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满足合同签订时间、建筑面积、合同金额要求的居住建筑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均认可?
答:若投标人提供的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投标人业绩为施工总承包业绩,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68页要求投标人业绩(未竣工验收)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③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及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证明材料须证明该业绩已开工、正在建设,并加盖建设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请问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的工程名称与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中的工程名称不一致,提供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工程名称变更的证明材料是否认可?
答:不予认可,按招标文件执行。
8.请问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是否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二、 主动澄清
1.本项目补充《精保洁移交标准》,具体详见本补疑附件,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八 招标人重要提示”(四)样板和宣传中增加“5.中标人在项目完工后提供不少于3份宣传视频(视频时长分别不少于5分钟、10分钟、60分钟)及1分宣传册(A4大小),具体数量、内容须满足招标人要求,否则处以违约金50万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八 招标人重要提示”(四)样板和宣传中增加“6.本项目围挡需使用广告围挡,围挡设置需满足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中标后10天内提交围挡设置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实施,否则处以违约金50万元。”
4.本项目2023年9月26日从工程补图端口发布的文件名称为“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初设图纸.rar”的压缩文件作废,工程图纸以2023年9月27日从工程补图发布的名称为“14地块图纸.zip”的压缩文件为准,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647、66223831
2023年9月27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0分41秒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和安徽地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62号3号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陆仟壹佰贰拾叁万玖仟壹佰陆拾元整(26123916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2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肆仟伍佰叁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肆元整(245332424.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钢铁集团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当涂路325号宝业东城广场1号楼五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伍仟玖佰零肆万元整(259040000.00 元)
质量:合格,确保获得“琥珀杯”,争创安徽省优质工程“黄山杯”奖项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和安徽省和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3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肆仟叁佰肆拾万叁仟捌佰元整(2434038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和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张洼路106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 贰亿伍仟玖佰伍拾玖万元整(259590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608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441号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0551-628116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孔健 联系电话:0551-66223647,66223831
公示期: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7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2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41秒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评定分离)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2023BFYGZ02044)定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人已经确定。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单位名称:安徽建工交通航务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宏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伍佰叁拾叁万贰仟肆佰贰拾肆元整(245332424.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仇多荣,唐红兵,张映春,孙明祥,康健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分16秒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3BFYGZ02044001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3年10月31日
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瑶海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
四、合同估算价:400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资金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商机厂租赁住房(YH202214地块)项目位于瑶海区姑山路以东、和平路以南,总占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服务配套、相应附属道路、室外管网综合、绿化和地下车库等,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需达到30%及以上。整个项目涉及的一切设计服务工作及采购、施工直至竣工备案、质保维修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清单编制及审核、场地平整、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设围挡、(临时)水电报装接引、道口开设、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含软装)、附属、景观、绿化、道排、消防、人防、智能化、电梯、太阳能、三网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等全部工程。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08-11
八、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2811619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7分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53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1分41秒
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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