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项目
金额
5815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8c341bc-863e-4550-b264-b9fa4e2a4449
预算金额5815万元
招标公司嵩明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陈波0871-6791381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科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树军0871-657061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嵩明县大石头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原水取水权转让(不涉及水资源费),转让水量额度3.74亿立方米,转让期10年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嵩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14 16:55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嵩明县水务局 经办人: 陈波
办公电话: 0871-6791381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科禹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树军
办公电话: 0871-65706111 移动电话: 1388842329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0100202400308001001
标段名称: 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2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2-05 09:30
开标地点: 嵩明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81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及运作模式: 2.1.1本项目为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有偿转让,取水用途仅限于嵩明县行政辖区内城镇生活用水及工商业用水,受让方负责按照所批准相应取水权的用途,进行经营管理、运行维护及用户供水服务,享有项目收益的自主支配权。取水权转让后,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的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及工程管理仍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水库安全管理及运营监督,组织开展水库改扩建、除险加固、重大维修、防汛蓄水安全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落实相关管理经费。未来发生资源资产处置情形的,须按有关规定报有权机构审批同意。 2.1.2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后,受让方向用水单位供水时原水价格现行严格按0.2元/吨标准执行,后续价格以县发展改革局相关价格文件和标准执行;涉及的水资源费等按县发展改革局相关价格文件和标准执行,全额上缴县级财政。 2.1.3转让合同期内,受让方应优先保障嵩明县境内的生活用水、农业灌溉用水及生态补偿用水,坚持“以农为主、压工保农”原则,服从防汛抗旱、安全应急等调水安排,因年度蓄水不足和农灌调剂等原因供水量不足的,可在合同期内其他年度调剂供水。 2.1.4转让合同期到期后但取水量总量未达到3.74亿立方米额度时,转让方对受让方不予进行任何补偿,也不得延长合同期限;转让合同期内取水总量超出3.74亿立方米额度时,由受让方按照当时县发改部门批准的原水水费价格,据实全额交转让方缴纳县级财政。 2.1.5受让方与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三个管理所签订《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合同》。 2.2招标范围:完成“嵩明县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取水权转让项目”范围内的大石头水库、八家村水库及上游水库原水取水权转让(不涉及水资源费),转让水量额度3.74亿立方米,转让期10年。受让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完成取水权受让。 2.3投资控制价: 不低于5815.57万元(含评估价值 5715.57 万元,项目评估和相关税费 100万元); 2.4资金来源:所需资金由受让方筹集。 2.5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境内 2.6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7转让期:10年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1.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3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注:事业单位从其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要求管理规定。 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含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当前未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暂扣许可证或执照、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资质证书(含降低资质等级);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4.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14 16:57: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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