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栖凤路延长线(三一大道桥下-黑石渡渡口)及北辰段(凤嘴路口-湘江浏阳河入口三馆一厅轮船码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CS-20230726003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栖凤路延长线(三一大道桥下-黑石渡渡口)及北辰段(凤嘴路口-湘江浏阳河入口三馆一厅轮船码头)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30726003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8-09 —— 2024-08-0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指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7,说明: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3333.3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6.65,说明: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栏山支行(长沙玉诚环境景观工程有限公司:8201010000028827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作业范围:栖凤路延长线(三一大道桥下-黑石渡渡口)及北辰段(凤嘴路口-湘江浏阳河入口三馆一厅轮船码头)清扫保洁服务市场化维护外包。其中栖凤路延长线维护面积约为53566㎡,北辰段维护面积约为142637㎡,两个地段保洁维护面积共约196203㎡。 2.作业内容 该项目整体面积约为196203㎡,整线清扫保洁服务,(1)各个广场硬化地面、绿化带(落叶积藏垃圾清扫清运)。(2)区域内各种公共设施设备的清洗和保洁工作。(3)区域内垃圾收集(收集至指定垃圾站)。(4)区域内牛皮癣的清除。(5)区域内灭鼠、灭蝇、灭蟑。(6)厕所保洁(所在范围内)。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保洁目标及标准: ①.道路实行每天两大扫,全天候巡回保洁。 ②.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③.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洁速度为每100米不超过四分钟,重点部位不超过3分钟,保洁路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④.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⑤.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堆放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乱倒,严禁焚烧垃圾。 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⑦.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段,两班人员必须同时在现场将路段打扫干净时方可交接,否则保洁人员不能下班,各路段责任人(清扫保洁班队长)进行督查验收。 2、果皮箱的清洁及维护: ①.果皮箱及时清倒、归位,无溢出、无异味、表面干净无污迹。 ②.及时将果皮箱内垃圾清掏干净,班内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果皮箱随时不满冒、不吊挂,下班时不得留有满冒果皮,保持果皮箱周边的环境清洁。 ③.果皮箱清掏完后逐个上锁,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更换。 3、公共厕所清扫保洁标准: ①.公共厕所容貌整洁。大小便池无尿垢、无蛆、蝇,设施无破损,公共厕所内外无“牛皮癣”,无堆放杂物。 ②.公共厕所洁净。管理用房、地面、门窗、蹲位、间板、坑道、便盆、内外墙面、洗手池及设施设备等干净整洁,无堆物及蛛丝蛛网。 ③.公共厕所整洁整齐,指示标牌悬挂规范。 ④.随时掌握了解公厕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堵塞、设施设备损坏现象,做到及时通报、疏通和维修。 ⑤.按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公厕的打药灭蝇、灭蛆工作。 ⑥.公厕管理用房不得私自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4、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①.定时擦拭路灯、灯杆、标识牌及广场绿地上各种设施,保证每天擦拭一次。各种设施放置正确,无倾斜、移位,无积尘等。 5、绿地保洁目标及标准: ①.清扫草地,清理绿篱下面的枯枝落叶。 ②.目视无枯枝落叶,无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③.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环卫作业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卫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清扫保洁服务的技术水平。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的环卫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 2)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3)乙方有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 4)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拒绝甲方监督人员的检查、取证或核实等要求。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无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附件1、清扫保洁服务考核随机抽检情况表
说明: 1、本表为采购人随机抽检考核评分表; 2、存在问题需附整改前后照片; 3、如表格内存在问题不够填写,需另附说明。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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