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一安九分:苍梧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苍梧县旺甫派出所业务用房、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旺甫中队业务用房----五金材料采购任务
金额
1730.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30.85万元
招标联系人龙海锋136177123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五金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苍梧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苍梧县旺甫派出所业务用房、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旺甫中队业务用房项目拟对以下材料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单位:南宁市益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  梧州市苍梧县旺甫镇旺华路1号  

工程造价  1730.85  万元;

建筑规模  4777.53  平方米;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  9  4 日至 2024  9  7 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24  9 4日至 2024  9 7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材料名称

型号规格

厂家/品牌

单位

数量

镀锌钢管

DN50

/

8.2

镀锌钢管

DN150

/

16.2

镀锌钢管

DN40

/

6.2

镀锌钢管

DN80

/

4.5

镀锌钢管

DN25

/

3.5

镀锌钢管

DN100

/

2.6

步步紧

800

/

1,600

步步紧

600

/

2,500

全牙螺杆

M14×1000

/

4,310

螺帽

φ14

/

9,600

蝴蝶扣

/

/

600

铁钉

45

/

公斤

3,300

镀锌铁丝

φ1.2

/

公斤

3,960


注明:1、通用材料有充足的货源。

2、上列数量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

 五、投标须知: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广西建工数字采购平台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供应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的供应商。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三)材料验收要求

1、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及行业标准要求。

2、供方必须提供全面的技术资料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3、如所供材料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不合格,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

4、材料供应时间要求: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若因供货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5、材料数量验收方式:采取现场过磅计重的方式或现场清点。

(四)材料价款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以上招标所有材料单价为到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出厂价、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按施工现场实际验收数量结算,如超过签订合同数量,招投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如招投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视为投标方无偿提供。

3、货款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4、送货到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苍梧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及苍梧县旺甫派出所业务用房、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旺甫中队业务用房项目现场。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一)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

(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的资质、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应能力、服务承诺、付款条件等,结合投标报价综合确定中标单位招标方不承诺最低价中标,但投标报价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三)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七、服务承诺

(一)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二)投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南宁市益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答疑联系人:龙海锋

  话:13617712321   

  箱:      /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集采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3124208/0771-314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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