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2023-VGBVBL-G4021)(第1包)
金额
65.6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vgbvbl-g4021
预算金额65.67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先生1354186010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7
公告正文
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3-VGBVBL-G4021)
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某部(采购人)委托,拟对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VGBVBL-G4021
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人:某部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标准经费。
项目预算:65.6791万元。
最高限价:65.679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网络获取: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发送PDF版至138694@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608268338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蚕房湾街118-212号(中迪国际社区地下停车场旁5号楼2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541860106
电子邮件:138694@qq.com
2023年11月21日
(2023-VGBVBL-G4021)
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某部(采购人)委托,拟对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VGBVBL-G4021
2.采购项目名称:某部房屋基础维修改造项目
3.采购人:某部
4.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标准经费。
项目预算:65.6791万元。
最高限价:65.679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7.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4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有偿获取,询价通知书售价:300元人民币/份(询价通知书售后不退,询价资格不能转让)。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网络获取: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一次性发送PDF版至138694@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询价地点: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电话:18608268338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精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蚕房湾街118-212号(中迪国际社区地下停车场旁5号楼2楼)
联 系 人:秦先生
联系电话:13541860106
电子邮件:138694@qq.com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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