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总价
1
主机
STORZ
TC200
985000.00元
2
模块
TC300
3
高清摄像头
22220055
4
冷光源
20134020
5
气腹机
UI400
6
气腹管
UI004
7
高压管接头
20400125
8
高压管
L-20400125C
9
腹腔镜
26003BA
10
导光束
495NCSC
11
27"监视器
L-EX2721
12
鼻窦镜
欧亚
BDJ-1
13
电刀
国产
/
14
定制台车
台车
合同金额小写:985,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玖拾捌万伍仟元整
(整机质保贰年)
方式:以双方约定为准
所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提供的产品原始样本、技术资料和投标文件的技术参数一致,符合我国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免费上门服务。
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证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如果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在三十天内调试而未能获得通过,供应商必须更换一套新的同型号且符合相关技术性能的产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协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