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qn-wlmq-2024-017-1
预算金额70万元
招标联系人-1389993011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齐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严华173499288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8月14日 20: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4日 20:2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14日至2024年08月2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华
项目联系电话17349928826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99930113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齐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349928826

项目概况

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N-WLMQ-2024-017-1

项目名称: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2024年度“品味新疆”好产品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传推介项目(第一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委托方要求,一是开展新疆玉米产业集群“品味新疆”好产品产销对接。赴疆内玉米产业主产区伊宁市举办1场“品味新疆”新疆玉米产业集群好产品产销对接会,选取10家以上玉米生产企业参加。组织30家新疆玉米产业集群生产经营主体及产业集群“品味新疆”好产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优质农产品展销周等高质量展销会。二是开展新疆玉米产业集群“品味新疆”好产品宣传。编印新疆玉米产业集群“品味新疆”好产品相关产品宣传手册。三是开展玉米产品品牌AI直播带货试点示范。AI数字人出镜直播带货玉米产品试点示范,时长1个月。四是进行新疆玉米产品营养品质鉴定评价,营养品质鉴定评价机构需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营养品质评价鉴定机构名录》内的专业机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 (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 服务热线 0991-2819290。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
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 WIN7 及以上操作系
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
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
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 CA 与解密
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3、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jmbs 格式)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
上传完成。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响应文件开启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
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开标时登录政采云
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
密及报价确认。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
件 。
5、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
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
投标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投标人开标所使用的电
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7、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 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投标人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 1 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 1-11 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157号

联系方式:13899930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齐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华龙雅苑3号楼3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17349928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华

电 话:17349928826









附件信息:

  • (一包)玉米产业集群品牌宣推项目-8.13 -公开.pdf

    168.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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