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询比(单)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119004
1.3实施地点: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1.4项目概况: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工程共计1097根工程桩,其中1013根(规格:φ800 mm长10m)工程桩、84根(规格:φ800 mm长10m)工程桩,目前桩基工程施工进度为40%。
1.5采购范围:
1.5.1对鹤壁园区储煤场桩基工程抽查203根(规格:φ800mm 长10m)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
1.5.2对鹤壁园区卸煤沟桩基工程抽查17根(规格:φ800 mm长15m)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
1.5.3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抽查鹤壁园区储煤场11根(规格:φ800mm
长10m)工程桩的垂直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检测等工作。
1.5.4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抽查鹤壁园区汽车卸煤沟1根(规格:φ800mm 长15m)工程桩的垂直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检测等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附件技术要求。
1.6工期要求: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桩基的施工进度随时进行检测,不能影响甲方的下一步施工工序,具体实际检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桩基检测及正式报告出具总体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
1.7付款条件:检测单位提供合同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20%的收据,委托单位收到发票及收据后15日内支付乙方20%预付款;检测单位提交检测书面报告后,提供合同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80%的收据,委托单位收到发票及收据后15日内支付检测单位合同额的80%检测费。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报价时,相关资格文件作为附件上传,供应商资格是否满足询比要求最终由评审小组审定)
2.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2.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2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须按规定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河南省内跨市从事检测业务的,须按规定向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告知程序。
2.3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类似工程桩基检测业绩。(供应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4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信誉要求:
2.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报名时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5.1条款至2.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6供应商须上传廉洁承诺书。(见附件)
2.7其他要求
2.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仅适用电子采购)
电子化开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11:00点,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500元。
供应商可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认可的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方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公户转出,确保收款单位账户于报价截止之前能够收到。(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6. 履约保证金
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0%。担保形式: 无。
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一次性报价。
7.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因供应商原因1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9.1异议提出
9.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9.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9.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9.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9.2异议的处理
9.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9.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9.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9.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10. 其他说明事项
10.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10.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报价)、以他人名义投标(报价)、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联 系 人:白先生(技术) 郭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13592482190 、13103927285
监督部门: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和顺街交叉口广地和顺中心B座14层
监督联系电话:0371--58601117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查看附件: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合同模板.pdf
查看附件: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技术要求.pdf
查看附件:廉政责任书格式.docx
询比(单)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1.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119004
1.3实施地点: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1.4项目概况: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工程共计1097根工程桩,其中1013根(规格:φ800 mm长10m)工程桩、84根(规格:φ800 mm长10m)工程桩,目前桩基工程施工进度为40%。
1.5采购范围:
1.5.1对鹤壁园区储煤场桩基工程抽查203根(规格:φ800mm 长10m)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
1.5.2对鹤壁园区卸煤沟桩基工程抽查17根(规格:φ800 mm长15m)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动力检测)。
1.5.3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抽查鹤壁园区储煤场11根(规格:φ800mm
长10m)工程桩的垂直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检测等工作。
1.5.4根据施工图纸要求抽查鹤壁园区汽车卸煤沟1根(规格:φ800mm 长15m)工程桩的垂直承载力、水平承载力检测等工作。
工作内容详见采购附件技术要求。
1.6工期要求: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桩基的施工进度随时进行检测,不能影响甲方的下一步施工工序,具体实际检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桩基检测及正式报告出具总体完成时间2023年7月30日。
1.7付款条件:检测单位提供合同额2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20%的收据,委托单位收到发票及收据后15日内支付乙方20%预付款;检测单位提交检测书面报告后,提供合同额8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80%的收据,委托单位收到发票及收据后15日内支付检测单位合同额的80%检测费。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报价时,相关资格文件作为附件上传,供应商资格是否满足询比要求最终由评审小组审定)
2.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2.2.1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2市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须按规定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河南省内跨市从事检测业务的,须按规定向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告知程序。
2.3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类似工程桩基检测业绩。(供应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2.4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报名时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信誉要求:
2.5.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报名时供应商出具承诺书,并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3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2.5.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截止公告发布日,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信息为准)(报名时需提供截图文件,不提供则报名不通过)。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2.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2.5.1条款至2.5.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2.6供应商须上传廉洁承诺书。(见附件)
2.7其他要求
2.7.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 评审方法及成交原则(仅适用电子采购)
电子化开标,经评审的最低价成交,经采购人标后审核资格满足,则成交;否则,重新采购。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5日11:00点,凭企业身份CA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zybtp.com)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4.3 CA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2500元。
供应商可以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认可的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方式,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纳。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公户转出,确保收款单位账户于报价截止之前能够收到。(具体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知公告《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交易项目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
6. 履约保证金
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采购人规定的担保形式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0%。担保形式: 无。
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5月25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一次性报价。
7.2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因供应商原因10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9.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如下。
9.1异议提出
9.1.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9.1.2异议应通过异议、投诉端口实名提交,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应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实名提交,异议材料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附其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以异议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
9.1.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9.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9.2异议的处理
9.2.1对于以下两种情况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章第9.1条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逾期提交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9.2.2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9.2.3采购人将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及时作出答复;对于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错误或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9.2.4异议人与采购人对异议事项无法达成一致的,异议人可以向采购人的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10. 其他说明事项
10.1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采购交易习惯确定,并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10.2在采购活动中实施串通投标(报价)、以他人名义投标(报价)、行贿、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许可证,虚假业绩或财务状况,虚假信用,伪造项目负责人或主要人员简历、劳动关系),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禁止其1~3年参加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采购活动,并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公示。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鹤山区韩林涧产业园区
联 系 人:白先生(技术) 郭先生(商务)
联系电话:13592482190 、13103927285
监督部门: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鼎路和顺街交叉口广地和顺中心B座14层
监督联系电话:0371--58601117
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查看附件: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鹤壁园区煤场全封闭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合同模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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