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20:17:24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宜宾建竹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四川省宜宝市长宁县长宁镇宋家坝工业集中区(九公楼)602室 | 13350606868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四川中科建达建设有限公司 | 宜宾市星屏区安皇街道新街社区发展街岷胜苑1栋2层 | 08312322763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66890047.16 | 66890047.16 |
签约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6.30 | 2023.7.1 | 2023.12.31 |
签约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本项目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指标入库、办理项目结算和决算,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甲方及施工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易建国 | 川2512021202213825 | / |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项目描述 | 2.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 ; 2.3 项目规模:将在长宁县梅白镇、古河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潜力规模 109.8727公顷,控制规模 80 公顷,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预留指标规模 24 公顷。安置区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安置区道路、亮化、绿化、强弱电、给排水等设施。?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设计服务和工程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指标入库、办理项目结算和决算,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设计服务工作内容: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工作内容:负责拆旧复垦、农民集中安置建新区房屋的施工、验收、移交及后续工作。 2.6本项目投资额: 项目总投资约25603.55万元,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709.35万元,其中: (1)本项目农民集中安置区设计最高限价约57.32万元。 (2)农户集中安置区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约 5342.53万元,拆旧复垦最高限价约1309.5万元 |
备注(应至少注明是否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及不选择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理由) |
注:1.项目名称要详细填写,有标段(包)的,应详细到标段(包)。
2.承包人是联合体的,应扩展表格分别填写。例: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甲公司 | ... | ... |
乙公司 | ... | ... |
丙公司 | ... | ... |
3.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是指除元(人民币)外的其他价格形式。如在某某标准下“下浮15%”等。签约合同价(元)应以阿拉伯数字填写。
4.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2015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20150915-9:00:00。
5.招标人如未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的,须在备注栏中填写理由。
6.发包人和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如有)在合同公告纸质文本上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并和电子文档一起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的电子文档作公告正文,纸质文本作为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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