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廉江区域一期20MWp)[ZJZB-2023-19852]-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广东省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廉江区域一期20MWp)[ZJZB-2023-19852]-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广东省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廉江区域一期20MWp)施工招标公告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1.3 项目业主:湛江市晟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 立项情况:已完成项目立项
1.5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项目贷款等方式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最高投标限价
2.2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廉江市境内;
2.3建设内容:广东省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廉江区域一期20MWp),位于广东省廉江市境内,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MWp。项目计划投资约7760万元,光伏电站采用“全额上网”发电模式。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13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1月,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总工期保持不变)。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协调及手续办理。
2.6 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单价3880元/kW(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屋顶载荷计算书、光伏发电项目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施工图报审并按审核意见进行回复或修改、施工过程中项目投资方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变更设计。
(2) 设备材料采购和工程施工:①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结构加固和屋面防水修复(若需)。②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及安装等。③ 工程验收:政府和南方电网验收等(各阶段、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如需)的资料准备、活动组织及相关配合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④工程试运行及移交。⑤ 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⑥ 按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承担本工程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工期责任、竣工验收备案责任、工程资料移交责任。⑦完成招标人指定的统一运营平台和大数据监控平台接入、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及备品备件、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⑧工程保险(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等)。
(3)其他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该项目所在地发改委备案、电力接入手续办理、屋顶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协助招标人与政府部门、电网公司和居民等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对应资质。
3.3 投标人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应提供2021-2022年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3.62022年至今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的近3年内,提供至少1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3.8 近3年内不存在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其他要求
4.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应不超过3家;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单位应被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相应工作的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承担共同的和分别的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在未取得项目业主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1.1 本项目实行(√线上 □线下)售卖招标文件。
5.1.2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标书费500元 /份,汇款至招标代理公司账户:
开 户 名: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子 账 号:3110910043850028897
5.1.3 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792908995@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标书费汇款凭证。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5.2.1 发售时间:2023年10月 26 日至2023年10月 31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2.2 咨询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法定节日除外),咨询电话:15720819298。
5.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为500元/份。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6.招标文件澄清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方式为:书面(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5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现场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填写)。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中捷通信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会议中心。
7.2 本项目不接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7.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本招标工作,如有问题,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廖焰贤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焦工
电 话:15720819298
传 真:/
电子邮件:792908995@qq.com
二〇二三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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