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三期项目采购质疑答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供应商:重庆文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二段88号金科廊桥水岸5号楼32-7
委托代理人:张强
联系电话:13896799689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陵区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三期项目采购
质疑项目的编号:涪招采G2020-14
采购人名称: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三、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P16评标标准业绩,投标人2019年1月至今实施过类似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测预警系统项目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一个得2分,100(含)-200万元的一个得1分,最多可得5分。此条具有严重的排他性、倾向性、限制性,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P16评标标准业绩,提交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合同价款收款依据(发票及银行收款凭据加盖合同付款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随身携带提供查验,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此条具有不合理要求。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P15评判标准投标报价部分分值40。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P15评判标准人员情况部分提供人员配置清单、专业情况、相关职称学历,以及人员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质疑事项5:招标文件P15评标标准技术部分,招标文件未对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产品需要厂家授权书做出说明。
质疑事项6:招标文件P12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竣工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
质疑事项7:招标文件P6二、设备要求。电化学硫化氢气探测器:2.检测方式:泵吸+扩散式;此方式缺乏安全性。
四、审查及答复
贵公司提交的关于陵区化粪池气体安全监控预警系统三期项目采购的质疑函于2020年9月9日已收悉。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一: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二)质疑事项二: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三)质疑事项三:经审查,本项目投标报价部分分值40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故不对标书作修改,依照原标书执行。
(四)质疑事项四:经审查,人员专业情况、职称以及学历均应由评标专家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评选,该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故不对标书作修改,依照原标书执行。
(五)质疑事项五:经审查,该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故不对标书作修改,依照原标书执行。
(六)质疑事项六:经审查,该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故不对标书作修改,依照原标书执行。
(七)质疑事项七:修改内容详见《更正公告》。
感谢贵单位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涪陵区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