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岳麓区靳江河河道水面保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78.5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lcg-2020073000552
预算金额78.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CS-20200730005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汇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岳麓区靳江河河道水面保洁服务项目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20200730005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岳麓区靳江河河道水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加强靳江河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打捞和清运河面、迎水坡、滩涂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阻碍行洪的高杆作物,全程约14.4km。1785800
 合计金额小写: 785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捌万伍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合同标的:785800.00元。

2、金额明细:包含人员工资、人员服装费用、行政办公费用、转运车以及船的使用折旧、维修以及不可预计费用、管理费用以及税金。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30 —— 2021-09-2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九江闸坝至湘江入口处河段。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直至服务期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根据考核达标情况确定支付保洁费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64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桥支行(湖南汇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20101000022496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道的垃圾打捞及保洁工作,具体为:打捞和清运河面、迎水坡、滩涂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一)河面保洁

1、主要是利用机械和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树叶、水草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运及运输处理,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

2、必须按要求配备打捞船只及打捞人员。打捞船不得少于两艘,每条船上打捞人员不得少于4人。

3、作业要求:

(1)打捞船只应有醒目的标识物,须标识出单位名称。

(2)开船人员和打捞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及工作前准备。

(3)打捞的漂浮物要求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者处理场。

(4)河道内如无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安装拦污装置。

4、安全要求:

(1)作业人员要求统一着装,水上作业时要求穿戴好救生衣。

(2)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在安全的指定地点。

(3)打捞船只在行驶过程中,要求确保人员安全。

(4)中标人必须购买打捞作业人员的保险,并且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

(二)河道巡查

1、巡查范围:

(1)除了对河道的日常巡查外,还包括对河滩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

(2)对各项重点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障的重点巡查。

(3)对河道防汛、设施抢修等紧急状况的特殊巡查。

2、巡查要求:

(1)要求配备相应的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应急处理。

(2)每天要求全线巡查不得少于1次。

(3)巡查内容包括河道主要设施及附属设施。

(4)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快速及时掌握河道及河岸是否干净整洁,如有零星垃圾要求及时处理。

(5)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6)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保障工作。

(7)遇防汛、抗雪等紧急状况,应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抗险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防汛隐患,做好记录,及时汇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要求: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证之一。

验收标准:(1)、按要求配备相关人员与工具。

(2)、河面、迎水坡、滩涂无明显有害或废弃漂浮物,清除河道行洪障碍物、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如遇泄洪等其他因素原因造成漂浮物等需要迅速安排人员进行清理。

(3)、每天全线巡视不少于1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指派专人对乙方的保洁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指导的权利,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考核。

2、拥有对乙方提高保洁标准及保洁服务质量的权利,当保洁质量及保洁服务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返工,并对不能提供合格保洁服务的乙方员工,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二)义务

1、向乙方按时核发保洁费用的义务;

2、为乙方完成区域内的保洁工作提供保障的义务;

3、教育乙方人员遵守保洁制度、珍惜保洁环境的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拥有依法取得合同价款的权利。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合同的约定,结合办公区域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保洁内容调整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予以实施。

(二)义务

1、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合格的保洁服务,配备保洁服务团队,保持保洁服务团队人员稳定敬业。

2、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并按甲方服务标准规范保洁人员的礼仪。

3、乙方应制定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资质的专人负责本项目,对其作业人员进行全方面培训及安全教育,并负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必须为作业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人身安全合意外保险,以保证作业人员的专业性、知识性、安全性。

4、因乙方作业人员违反安全规定造成自身或甲方以及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负有赔偿的义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对方人民币合同总额3%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期支付相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并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款额3%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详细列明所需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51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沙里坪重建地安置楼第2栋205
法定代理人: 谢茂华 法定代理人: 刘润
委托代理人: 聂罗庚 委托代理人: 刘润
电话: 0731-88999921 电话: 0731-84140178
传真: 0731-8899992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198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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