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7/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专业领域:动力与传动,其他
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需求公告
需求描述。
一、 需求内容
1、工作内容
选取1家单位,完成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的研究。
1)CCAR36部噪声适航条款分析:整理分析CCAR 36部中跟涡桨飞机相关的适航条款要求,明确噪声级限值确定方法、适航噪声测试方法、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方法等。
2)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研究:基于CCAR 36部,参考相关咨询通告文件,明确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
3)基于数值模拟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研究:基于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的研究,发展基于数值模拟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给出螺旋桨运行状态、航迹、接收点等设定与模拟方法,实现螺旋桨噪声飞行过程模拟;
4)螺旋桨噪声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程序开发与验证:基于CCAR 36部给定的计算方法,开发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程序,并采用适航数据进行验证。
5)典型螺旋桨适航噪声计算分析:针对典型螺旋桨模型,采用本项目所发展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对其噪声进行计算分析。
2、进度要求
2022年6月,完成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研究。
二、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单位填报《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不得涉密)发送传真0312-3383454或快递。
报名后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我方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报名表已收到。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7:30。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2、具有军民用航空技术装备及航空技术有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维修以引进转让及技术服务的许可经营范围;
3、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出具同类任务实施情况的能力报告(近3年内),或出具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说明。
4、未被军队装备部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清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四、资格审查和遴选
按照候选承接单位资格和能力要求,采购方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遴选。
五、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的构成、递交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 文件构成
参与竞争单位报名后,按照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承诺书(附件2);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证明文件(上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所得税)、相应完税凭证);
4、与资格和能力要求对应的资格文件。
(二)递交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和遴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0日14:00-15:30,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惠阳街8号。
六、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采购单位: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晓雪
电话:13780322399 传真:0312-3383454
七、其他
1、未按时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单位不具有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的资格。
2、报名后未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文件的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3、所有正式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响应文件等需密封处理。
该项目采取线下对接报名,请与项目联系人直接联系。
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需求公告
需求描述。
一、 需求内容
1、工作内容
选取1家单位,完成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的研究。
1)CCAR36部噪声适航条款分析:整理分析CCAR 36部中跟涡桨飞机相关的适航条款要求,明确噪声级限值确定方法、适航噪声测试方法、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方法等。
2)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研究:基于CCAR 36部,参考相关咨询通告文件,明确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
3)基于数值模拟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研究:基于螺旋桨噪声适航符合性表明方法的研究,发展基于数值模拟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给出螺旋桨运行状态、航迹、接收点等设定与模拟方法,实现螺旋桨噪声飞行过程模拟;
4)螺旋桨噪声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程序开发与验证:基于CCAR 36部给定的计算方法,开发有效感觉噪声级计算程序,并采用适航数据进行验证。
5)典型螺旋桨适航噪声计算分析:针对典型螺旋桨模型,采用本项目所发展的螺旋桨适航噪声评估方法,对其噪声进行计算分析。
2、进度要求
2022年6月,完成基于适航要求的螺旋桨噪声评估分析研究。
二、报名方式及截至时间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单位填报《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不得涉密)发送传真0312-3383454或快递。
报名后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我方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报名表已收到。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8月10日17:30。
三、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2、具有军民用航空技术装备及航空技术有关产品的研制开发、维修以引进转让及技术服务的许可经营范围;
3、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出具同类任务实施情况的能力报告(近3年内),或出具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说明。
4、未被军队装备部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清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四、资格审查和遴选
按照候选承接单位资格和能力要求,采购方组织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遴选。
五、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的构成、递交要求、时间及地点
(一) 文件构成
参与竞争单位报名后,按照以下要求准备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1、承诺书(附件2);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证明文件(上一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增值税/所得税)、相应完税凭证);
4、与资格和能力要求对应的资格文件。
(二)递交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和遴选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20日14:00-15:30,地点:河北省保定市惠阳街8号。
六、采购单位名称和联系人;
采购单位: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史晓雪
电话:13780322399 传真:0312-3383454
七、其他
1、未按时提交报名登记表的单位不具有现场递交资格审查和遴选响应文件的资格。
2、报名后未按要求提交资质审查文件的取消参与本项目资格。
3、所有正式提交的资格审查文件、响应文件等需密封处理。
该项目采取线下对接报名,请与项目联系人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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