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山湾、星河湾小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76.24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zb-04-2024-013
预算金额276.24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丹阳0313-59020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B-04-2024-013
项目名称:金山湾、星河湾小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762469.67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贰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柒分)
项目内容:金山湾、星河湾小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7个日历日内完工(养护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登陆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 CA 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外东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外东窑村
联系方式:郝书记 0313-806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46号凯地广场A座602
联系方式:李丹阳 0313-5902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阳
电 话:0313-5902022
项目编号:HFZB-04-2024-013
项目名称:金山湾、星河湾小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762469.67元(大写:贰佰柒拾陆万贰仟肆佰陆拾玖元陆角柒分)
项目内容:金山湾、星河湾小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7个日历日内完工(养护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份额(100%)面向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登陆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磋商文件等资料,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4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使用 CA 加密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
4.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5.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本项目拟使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供应商应通过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及时登录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已完成的无需再次注册。并在惠招标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电子报名未及时注册或报名导致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外东窑村民委员会
地 址: 张家口市桥西区东窑子镇外东窑村
联系方式:郝书记 0313-8060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汉丰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中路246号凯地广场A座602
联系方式:李丹阳 0313-5902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阳
电 话:0313-59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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