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10kV配电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4-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10kV配电室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中的10kV配电室建筑安装工程。
2.3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1标段名称:广西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10kV配电室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2.4.2 标段范围
本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0KV总配电室(子项号G6256(III)-10)、分解区域10Kv配电室(子项号G6256(III)-13)、综合过滤10Kv配电室(子项号G6256(III)-16)子项工程的建筑、结构、工艺、电气、电控、给排水、通风、防雷等各专业设计图纸所确定的相应界区的建安工程,包含土建、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设备调试、单机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配合竣工验收、配合投料试车及工程移交、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3 工期:
(1)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日。(开工日期从发包人将建设用地或将桩基础交付给承包人开始计算,具体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
(2)计划竣工日期:
10KV总配电室: 建设用地或桩基础交付后210天内;
综合过滤10KV变配电所:建设用地或桩基础交付后210天内;
分解区域10KV变配电所:建设用地或桩基础交付后210天内;
(3)工期总日历天数:单项工程总工期不多于21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5 工程质量:
本工程所有质量须满足设计要求、国家及地方验收、评定标准,符合有色金属行业《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 5430-2016)及《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YST5419–2013)的 “优良”标准;本合同范围内工程须获得有色金属工业优质工程奖,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获得有色金属行业优质工程奖,则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20万元整违约款;广投北海绿色生态铝一期项目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及配套工程将申报国家优质工程奖,如因承包人原因,本工程未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则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20万元整违约款;本项总违约金上限为人民币20万元。
2.6招标范围说明
2.6.1本工程中地下桩基础(如有)的施工、检测由招标人负责实施,截桩、桩头清理及外运、预制管桩的上部填芯混凝土、填芯钢筋笼,桩承台、地梁以及桩头防水等其他一切工作由承包人实施。
2.6.2 本工程不包含部分单独委托其他承包人实施的消防系统工程(双方界区见《消防工程施工界面详细划分表》)与智能系统工程,消防检测、验收等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6.3 本工程不包含用户侧变电站(220kV GIS设备及一次、二次设备安装及调试);外线至GIS连接(220kV户内户外线路连接施工及试验)、GIS至220kV主变连接(220kV户内户外线路连接施工及试验),此部分工作由招标人委托其他承包人实施;
2.6.4本工程中220kV主变压器、220kV主变至10kV开关柜使用的管型母线连接、10kV开关柜及补偿装置均包含3年预防性试验;电力测温厂家负责系统组态调试、电力自动化厂家负责进行组态调试;
2.6.5 本工程设计图设备表中所有标准设备及配套地脚螺栓(泵类皆配带进出口法兰、甲供阀门皆配带进出口法兰及密封垫),由招标人采购交由承包人保管、安装。
2.6.6 本工程所有设备及部分材料由招标人采购交由承包人保管、制作及安装,具体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2.6.7 本工程部分材料为甲控乙购材料,由招标人明确材料品牌、质量标准及供应商范围,由承包人按照招标人要求自行采购、制作及安装,未经招标人认可的甲控乙购材料,不允许使用在工程建设中,具体见《甲控乙购材料清单》。
2.6.8 本工程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起重机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安全监察部门按照有关安全监察条例和实施细则以及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检验,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报验、送检等具体工作由承包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工程师要求完成。
2.6.9 本工程规划、消防、节能、环保、卫生、防雷、人防等法定验收由招标人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6.10本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等建筑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由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发生的检测费用和配合检测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检测试验取费表 | |||
序号 | 检测服务名称 | 计费下浮费率 | 备注 |
1 | 工程建筑材料见证取样试验检测 | 70% | 含6%增值税 |
2 | 工程结构及构配件试验检测 | 77% | 含6%增值税 |
3 | 地基与基础检测 | 49% | 含6%增值税 |
4 | 建筑物附属工程检测(不含防雷及消防) | 80% | 含6%增值税 |
5 | 环境工程检测 | 80% | 含6%增值税 |
7 | 其他检测(如有) | 70% | 含6%增值税 |
实际完成检测费用=实际完成工程量× 《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项目和标准指导性意见》(2022年版)单价×(1-计费下浮率) |
2.6.11基建管理系统使用服务费: 招标人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向中标人提供基建管理软件使用许可并对中标人进行培训。要求中标人在工程过程管理中使用基建管理软件进行项目进度管控、安全管理、款项申请及支付等。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支付系统使用服务费(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计算),中标人可以直接支付给招标人或由招标人在支付第一笔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扣除。
2.6.12工程现场条件:本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属于吹砂回填地质(详见地勘报告),投标人须考虑施工现场环境情况,承包人自行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包括施工现场明塘、暗塘、暗河处理及基坑支护、排水、降水(含临海地域施工现场降水)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承包人应自行认真踏勘工程现场。
2.6.11 施工界区(总图位置详见本项目整体设计院总图)
(1)给排水:本工程给水管道(包括生产给排水、消防给水、生活给排水、循环给水回水等)以各子项设计图纸的要求为准,界区内安装及材料属于招标范围,与界线外管道碰头由后施工的承包单位负责;
(2)供气:以各子项设计图纸的要求为准,界区内安装及材料属于投标人。与界线外管道碰头由后施工单位负责;
(3)电气:本工程电气工程(包括电气设备安装、电线电缆敷设、防雷接地、照明、接线调试等)以各子项设计图纸要求为准。电缆桥架、电缆沟安装至与综合管网接口处外1m。
2.6.12因涉及交叉用地,本工程各子项工程建设用地交付时间跨度较大,本工程实行交地即开工,不因节日、假期等延迟开工,投标人做好充分准备,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时开工并完工。
2.6.13其他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14 项目类别: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2.2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承装、承试类等级均为五级;
3.2.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3个10kV及以上变配电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合同业绩(合同项目范围须包含10kV及以上变配电建筑安装工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上述评审因素的,则须提供能体现评审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3.4.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4.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3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最低要求:人数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安全员作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17时至2024年5月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gigeps.com)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备注:建议投标人提前1天将投标文件加密上传,以避免由于CA过期未续办、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当天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在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gigeps.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iy365.com/ygcg/imdex)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相关说明
7.1注册
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7.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投标人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支付;标书款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各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可自行登陆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打印。
7.3 文件下载
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售出,投标人可在【投标管理】→【文件下载】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7.4 CA办理
CA数字证书为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备身份证明,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解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系统管理】→【绑定CA】完成CA的绑定。首次办理CA的投标人须按照【帮助中心】→【操作指南】“CA办理指引(投标人/供应商)”进行办理。在申请办理CA证书时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771-5897192/0771-4115077。已办理CA的投标人请注意使用时效,已过期的须及时完成续期办理。
请投标人至少在截标时间前7个工作日在线提交CA申办资料,逾期导致投标文件递交不成功的,招标方不做解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帮助
如需帮助,请访问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
7.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投标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聂江涛
联系电话:0779-3189982
地 址: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石头埠
邮 箱:jiangtao4818@163.com
8.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投资集团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雪菲
座 机:0771-5897191
邮 箱:gtzx_hxf@163.com
地 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广投数字经济示范基地9楼;
备注:负责解释招标文件内容的相关事宜,电话无法接通时,可邮件咨询。
8.3 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平台客服电话: 4000200518转1
备注:负责解释平台注册、标书及CA购买、文件关联上传、客户端等操作事宜。
9.公告开始和结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后结束。
10.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该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采购人:广西广投临港工业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
(1)注册成为广西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igeps.com)用户。
(2)在【投标管理】-【购买文件】-【后审项目】-找到要购买的文件并购买。
(3)在【我的项目】-找到已参与的项目进行递交文件。
注意事项:
(1)网上报价或递交投标文件需办理CA,请合理安排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2)参与项目除文件中产生的费用外还会还会产生一定的平台费用,收费标准可在门户首页-【帮助中心】-【通知公告】中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