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老旧一次管网运行提升工程(商业大学)
金额
1135.27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35.27万元
招标联系人庞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文春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07.06 信息来源:天津市

无标题页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32022064016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北辰施工[2022]07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老旧一次管网运行提升工程(商业大学)已由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辰审投备【2022】06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536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老旧一次管网运行提升工程(商业大学),建设规模为5360米,天津商业大学内DN40-DN100一次供热旧管网及附属设施的改造,总投资额12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光荣道天津商业大学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安热电老旧一次管网运行提升工程(商业大学),招标范围:天津商业大学内4.5公里 DN40-DN100一次供热旧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拆除更换DN350保温管1520米,DN300保温管760米,DN250保温管750米,DN200保温管1240米,DN150保温管160米,DN125保温管422米,DN100保温管508米。总投资额1135.2704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09月01日 至 2022年10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 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6日 至 2022年07月13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3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7月06日至2022年07月1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 28 号律保大厦 C 座 4 层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庞惠(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韩工 电话:23024510
传  真:23024511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文春(印鉴)
办公地址:华苑产业区物华道10号504室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孙宁 电话:022-87676677-820
传  真:022-83902605
日期:2022年07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韩工
电话:23024510传真:23024511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号

天津市北辰区住房和建设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受理负责人:郭庆
电话:26823486传真:26832379电子邮箱:bcqjg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津京公路350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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