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肖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51510530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5
公告正文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 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于2023年3月 15 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PDF文档并到达指定的邮箱。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建湖县(343国道东、严桥路北)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29亩,本次招标范围为3~5#仓库、1#2#厂房变更、2#厂房建筑装修、室外道路,围墙,雨污水,给水,强弱电及综合管网工程,室外、围墙范围不包含宿舍办公楼区域。绿化、人行道、停车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为61841.79m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46703平方米,建筑单跨最大跨度为 22.5 米。项目总投资约21575.58万元(本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1.8亿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最高限价:审计服务费基本费为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1.9‰,效益收费为核减额的 1.9%,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7、服务时间:自咨询合同签订至项目初审完成出具初审报告之日止(含终审配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5名相关专业的造价师(含一级造价师及二级造价师)。其中土建专业及安装专业需各确保1人全程驻场,其他专业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施工进度安排进驻,每时段驻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投标人增加驻场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专业不限,必须是本单位在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审定价)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36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咨询合同及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获取:请投标申请人登录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点击“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 日至2023年3月 15日09 :00 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417075820@qq.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厅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其他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796551082
招标代理: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53050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jianhu.yancheng.gov.cn/col/col21104/index.html等媒体上发布。
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1 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建湖县(343国道东、严桥路北)
3、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29亩,本次招标范围为3~5#仓库、1#2#厂房变更、2#厂房建筑装修、室外道路,围墙,雨污水,给水,强弱电及综合管网工程,室外、围墙范围不包含宿舍办公楼区域。绿化、人行道、停车道不在本次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约为61841.79m2,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46703平方米,建筑单跨最大跨度为 22.5 米。项目总投资约21575.58万元(本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1.8亿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招标内容:新能源动力锂电池3-5#仓库及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清单、招标控制价审核等)、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等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
(1)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
(2)审查投标文件、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提出分析意见;
(3)审核工程合同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参加图纸会审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对标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加强对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并出具书面意见。
(6)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设备及时提供价格信息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及设备购置合同,材料及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的结算款进行审计确认;
(7)参加与项目造价控制相关的会议并发表审计意见;
(8)现场踏勘、计量复核,对工程进度进行审核,控制工程款支付;
(9)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费用、洽商签证费用、索赔费用、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等各类事项进行审查,审查所发生的费用依据是否充分、工程量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备、费用计取及支付是否合理,并发表审计意见。分析由此发生的造价变更原因并出具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10)当发生索赔时,依据签订的工程合同、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文件,审计索赔事项是否存在及索赔费用的合理性,对索赔费用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11)参与工程相关项目验收;
(12)收集现场跟踪的相关结算资料;
(13)对送审结算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依据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14)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国家审计;
(15)提供项目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
(16)签证工程量的计算准确率不低于98%;
(17)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收集,偷工减料部分的证据收集,签证变更部分的影像资料收集,以及每日做日记,以上资料最终汇总成册交由招标人。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服务单位、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否则一经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最高限价:审计服务费基本费为工程最终结算审定价1.9‰,效益收费为核减额的 1.9%,高于该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7、服务时间:自咨询合同签订至项目初审完成出具初审报告之日止(含终审配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5名相关专业的造价师(含一级造价师及二级造价师)。其中土建专业及安装专业需各确保1人全程驻场,其他专业人员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施工进度安排进驻,每时段驻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招标人可根据项目进度,要求投标人增加驻场人员。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造价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他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专业不限,必须是本单位在职的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个项目工程造价(审定价)在10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建筑面积达到36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咨询合同及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为准。
4.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下载获取:请投标申请人登录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206.153.6:8099/)点击“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开始及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 日至2023年3月 15日09 :00 时。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五、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 3 月 15 日 09:0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邮箱:3417075820@qq.com
开标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厅
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八、其他
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如因视频设备问题造成无法核实身份的,作无效标处理,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2.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3.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4、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
5、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九、联系事项
招标单位: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南环路999号6楼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18796551082
招标代理: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151053050
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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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3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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