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 TY2024WB-GK089
包件及中标人:
包件号 | 业务外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
1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2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长春中车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3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
4 |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客车车辆检修整治、加装、改造(转属客车非高寒整治)业务外包项目 | 第一名 |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第二名 | 青岛中车四方轨道车辆有限公司 | ||
第三名 | 柳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1日止。
2、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部
联 系 人:宋新武
联 系 电 话:0991- 79 23329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河南西路1号
邮 编:8300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栋霞
联 系 电 话:0991-7876197
通 信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643号
邮 编:830026
4、异议人提起异议须提交异议函,异议函件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申请)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新疆新铁天元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 4月8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函(格式)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公司(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参加贵公司举办的物资采购活动中(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及物资),认为采购结果中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铁集团、集团公司管理相关规定的问题,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异议,内容如下:
异议事项基本事实:
事实依据:
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姓名、工作单位、有效联系方式)
(备注: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另附)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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