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榆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金额
11943.7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43.76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
招标联系人孙丽丽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8505182641
标书截止时间2022/0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2/11
公告正文
赣榆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编号:320721210406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服【202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院内中轴线上、中心河道北岸。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3460.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3575平米,主要建设体育馆及图文中心两栋综合楼。体育馆包含体育活动用房、篮球场兼多功能报告厅及600人多功能报告厅等,建筑面积约7435平方米,屋面跨度约为50.4米。图文中心包含行政办公用房、档案室、图书馆及各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约1614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3150平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897.67 ㎡,人防建筑面积 1950.66 ㎡,其中可利用的防护面积 1815.65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金额:11943.7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803.76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符合图纸审查送审要求。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所有工程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达到相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BIM 设计(成果)服务及技术应用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西两栋综合楼及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含试桩检测)、人防地下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含新风)、智能化、绿色建筑、建筑防雷、室内装饰(含精装修)、建筑外立面装饰、钢结构、室外铺装及道路、综合管网、热水系统、自来水、亮化、景观工程、标识标牌、附属工程及其他各专业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深化设计等涵盖的所有内容。不包含绿化苗木的采购及种植。
2.2.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电气工程设备、智能化工程系统及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设备、通风空调工程设备、消防工程设备、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设备、通信设备及线路、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设备、装饰装修材料、体育馆活动座椅、看台固定座椅、报告厅固定座椅、遥控升降式篮球架、比赛记时系统及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及设备、化学实验使用的通风橱、外立面亮化等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后能够满足业主对各空间的使用需求。
2.2.4其他说明:
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材料设备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②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③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取得产权证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前,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因此增加的任何费用不做调整,中标人自行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1)(2)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3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5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8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以上原件扫描件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0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18-80206062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交易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U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赣榆区金海路23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8-87181013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17117
标段编号:3207212104060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高级中学新建综合楼项目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服【2021】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院内中轴线上、中心河道北岸。
2.1.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3460.8平米,总建筑面积约23575平米,主要建设体育馆及图文中心两栋综合楼。体育馆包含体育活动用房、篮球场兼多功能报告厅及600人多功能报告厅等,建筑面积约7435平方米,屋面跨度约为50.4米。图文中心包含行政办公用房、档案室、图书馆及各种功能室等,建筑面积约16140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约13150平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897.67 ㎡,人防建筑面积 1950.66 ㎡,其中可利用的防护面积 1815.65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投标限价:金额:11943.76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4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11803.76万元,投标人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总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符合图纸审查送审要求。
2.1.5 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所有工程设计成果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达到相关工程设计深度要求,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合格。
(2)施工质量: 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施工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专项工程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等设计配合服务、BIM 设计(成果)服务及技术应用等,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2.2.2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东西两栋综合楼及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桩基(含试桩检测)、人防地下室、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含新风)、智能化、绿色建筑、建筑防雷、室内装饰(含精装修)、建筑外立面装饰、钢结构、室外铺装及道路、综合管网、热水系统、自来水、亮化、景观工程、标识标牌、附属工程及其他各专业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深化设计等涵盖的所有内容。不包含绿化苗木的采购及种植。
2.2.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机械设备、循环水处理系统设备、电气工程设备、智能化工程系统及设备、自动化控制仪表设备、通风空调工程设备、消防工程设备、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设备、通信设备及线路、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设备、装饰装修材料、体育馆活动座椅、看台固定座椅、报告厅固定座椅、遥控升降式篮球架、比赛记时系统及设备、大屏幕显示系统及设备、化学实验使用的通风橱、外立面亮化等所有物资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竣工验收后能够满足业主对各空间的使用需求。
2.2.4其他说明:
①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桩基检测(含试桩检测)、材料设备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②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③协助办理有关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从工程前期、开工、施工过程中及竣工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取得产权证等所需的各项手续。
注: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前,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因此增加的任何费用不做调整,中标人自行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1)(2)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单位的正式职工。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
注: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
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是联合体合同业绩,投标人须为合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单位业绩不予认可);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次拟报项目负责人(即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3.7.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无在其它项目变更(需经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确认)后未超过6个月的情形)且中标后项目经理在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按规定到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3本工程执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7.5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的承诺,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7.6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7.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3.8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以上原件扫描件开标前完成网上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9特别说明:
3.9.1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注: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9.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10时00分;
5.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特别提醒:
1.为落实省级相关部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工程须在开标前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2.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省互联互通驱动。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办法采用“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定标法(直接票决法)”。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7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本项目采用方法五:ABC 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 B=在规定范围内的除 C 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方式见证B 值抽取过程,如投标人未参与见证B 值抽取过程,视为认同 B 值抽取结果;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其规定范围是指:下限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含)的价格,上限为最高评标价; K 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Δ 值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价为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B 值抽取方法: (1)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 B 值抽取范围; (2)若在 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只有一个区间,则只在此区间内抽取一个评标价;若区间内只有一个评标价,则该值自动进入抽取范围);与在 A 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值以上,不含 C 值)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3)若均不在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将A值的 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C 值以上,不含 C 值)的评标价作为 B 值抽取范围; (4)若以上(2)、(3)区间均无评标价可抽取,则再将 A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的评标价(C 值以上,不含 C 值)作为 B 值抽取范围,随机抽取 B 值。 说明: 1)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2)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独享的单位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同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须按下列要求执行: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用 A4 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对违反以上要求者按无效标书处理。 2.①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含封面、封底及目录)不得超过100页,每多一页扣减0.1分。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 |||
3 | 项目管理机构(2分) | 1.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 2.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①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②机构中须配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至少各一名。①②均具备得1分,缺一项不得分。 注:1、需提供以上人员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 |
3 | 工程业绩(2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18年1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8000㎡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不含工业厂房、商住楼)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
| | 注:1、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必须为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三者缺一不可。工程总承包或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验收证明为准;如为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时间及规模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为准。 2、如果以上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总承包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中也必为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施工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施工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提供的为工程设计业绩,则本次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该工程设计类似业绩中也必须是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原件扫描件且必须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企业业绩与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5、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
特别提醒: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评审依据,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
8.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
10.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18-80206062
11.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不见面交易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U盘,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或者使用应急开标、评标系统导入未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评标活动。
3、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文件正文】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5.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18005133017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提醒: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其他投标文件】中。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CA(连云港办事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证书窗口。
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pzx.lyg.gov.cn/TPFront/)
江苏CA 总部(南京) 025-96010
连云港 孙莉莉 18005133017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赣榆高级中学
地址:江苏省赣榆区金海路23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18-87181013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5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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