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乐区吴航街道 2019 年第 3 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标段1)(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5302.94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820102100363002
预算金额5302.94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飞斯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郑0591-2881277
标书截止时间2020/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820102100363002长乐区吴航街道 2019 年第 3 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标段1)(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长发改基[2020]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飞斯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长乐区吴航街道 2019 年第 3 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标段1)(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2. 建设地点:吴航街道

    3. 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区吴航街道 2019 年第 3 号地块配套道路工程,配套道路由天水城北路、天水城东路、西关街路三条道路组成。天水城北、东侧道路宽度15米、长度约374米,西关街道路宽度26-32米、长度约347米

    4. 投资总额:人民币18643.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302.94万元;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文本编制、设计概算,配合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图审、后续阶段设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高速公路涉路报批工作、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等服务

      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给排水、电力、电信)、照明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以上设计内容等 专业工程。

    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012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资质;

    2. 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4.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5.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8. 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2018年10月 1日起,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9.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10.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获取招标文件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1026日至2020 10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 00分,下午14 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购买招标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 评标办法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3)银行保函形式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2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0 11199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5302.9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250154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2. 设计费、勘察费的计费额、工作量比例最终以工程竣工验收后有关审核部门的审核数据为准。

    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121.204.155.228:25000/)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郑和中路190号二层,邮编:350200

电话:0591-62682999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飞斯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32号3楼,邮编:350200

电话:0591-28812778 18750708389传真:/

联系人:小郑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乐区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10510100100275774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至八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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