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4.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afn01834
预算金额54.9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聪0551-66223922
中标公司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54.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3BFAFN01834
二、项目名称: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肆万玖仟元整(大写)(5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少明,汪宏英,胡普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5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林业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
联系方式:0551-62634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66223722,66223922
一、项目编号:2023BFAFN01834
二、项目名称: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伍拾肆万玖仟元整(大写)(54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 |
服务范围 | 2023年,安徽省计划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创建森林城市2个,森林城镇20个,森林村庄200个,启动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和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建设。为准确了解基层营造林和森林创建情况,对2023年安徽省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和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情况进行省级核查。 |
服务要求 | 2023年9月下旬制定2023年安徽省营造林和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省级核查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并根据工作实际和采购人管理需求,及时修订省级核查技术规定;确定年度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和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省级核查任务量,其中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和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年度营造林建设任务进行全查; 开展相关技术培训。2023年11月下旬完成各项省级核查任务的外业工作,12月中旬完成各项省级核查任务内业统计汇总分析,提交省级核查和分析报告。通过省级核查掌握2023年安徽省营造林、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木本油料产业示范园和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任务完成情况,为营造林奖补资金发放提供依据。 |
服务时间 |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
服务标准 | 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安徽省最新颁布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少明,汪宏英,胡普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658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全省营造林实绩核查项目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林业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无为路53号
联系方式:0551-62634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6223922、66223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聪
电话:0551-66223722,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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