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大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询比方式对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大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矿山平原同力水泥责任有限公司东大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
项目名称: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大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
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296870
序号 |
名称 |
施工内容 |
1 |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东大门道路铺设沥青路面 |
根据1.1项目施工要求及做法 |
1.1 项目施工内容及做法
1.1.1挖补破损沥青道路。
1.1.2道路基础挖补铺设c15混凝土150mm垫层(约200m2)。
1.1.3铺设中粒式沥青路面厚度为50mm。
1.1.4热熔道路标准线。
1.1.5结算时道路按照实际施工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1.1.6铺设沥青路面暂定为980m2。
二、合格响应人基本资质条件要求
2.1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ISO体系认证;
2.2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份类似的施工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2.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未承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
2.5投标人五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6安全责任承诺书:承包人承诺在承包期间对所发生的人身等所有安全事故及相应费用承担全部责任。
2.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两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接受失信企业参与;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合同履约保证金:
2.9.1合同履约保证金总额为:0.7万元(大写:柒仟元整)。
2.9.2成交方在签订合同前必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足额缴纳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0.7万元。
2.9.3甲方在合同执行完毕无质量和违约问题、且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要求将合同履约保证金0.7万元一次性无息退还。
2.9.4符合供应商与技术人员联系并进行踏勘,统一组织踏勘时间2022年10月 10日上午9:30。
三、凡参与报价人,视为响应以下询比规则
3.1本次询比总报价最低者将成为中标候选单位(不含税);
3.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3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报价包括1.3中的全部施工内容等。
3.4付款方式为:项目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60日内,一次付工程款的97%作为完工款;剩余3%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质保期为1年,在工程结束1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无效投标(废标)处理,因此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4.1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2违反招标纪律的;
4.3 所有投标报价超出预算标准,且未被招标人决策机构批准的。
五、询比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 10月11日 9:30时截止。
2.报价时间:2022年 10月 11 日 9:30时前登录中原招采网上传报价,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
3.询比地点: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中控二楼招标室
4.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373-3980906
5.联系人:贾德岭 电话:0373-3980807
6.监督电话: 0373-3980852
新乡平原同力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10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