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jq2022-fz-006
预算金额52万元
招标公司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先生13979407075
中标公司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49万元
中标联系人刘岱0799-6788233
公告正文
[崇仁县]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JXJQ2022-FZ-006
二、项目名称: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
供应商联系人:刘岱
供应商联系电话:0799-6788233
供应商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49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采购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月内 | 行业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汤荣华,龚尉珍,夏红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735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崇仁县县府西路
联系方式:1303058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街道办瑶坪排上村6组99号
联系方式:13979407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030587333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350.0元
标段编号:JXJQ2022-FZ-006
评委姓名:汤荣华,龚尉珍,夏红英
附件下载: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中标通知书.pdf 中标通知书.pdf
附件下载: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
成交通知书
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
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的委托,对崇仁县海绵城市专
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JQ2022-FZ-006)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目录 | 参数规格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元)/折扣率(%) |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2022F000627844划编制单位采购 | 项 | 1 | 其他服务 | 详见服务要求 | 江西省萍乡市建筑设计院 | 490000.0000 |
项目编号
抚崇购
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招标章)
松招
江西崇仁昌本级和坊建
贝房建
22年07月25日125日
日期:2年07
10310929
2973
采购编号:JXJQ2022-FZ-006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
服务
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单位: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二二年七月
第一章磋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三、询问、质疑、投诉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六、磋商与评审
七、确定成交
八、授予合同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
二、商务条款要求
第五章评分标准
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目录
一、磋商响应书
二、报价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七、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技术服务文件
十、其它材料
(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一章磋商邀请
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崇仁县海绵城
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
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XJQ2022-FZ-006
2.最高限价:520000元
3.服务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崇仁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单位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520000 | 详见服务要求 |
4.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日五个月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
可结合实际项目需求进行调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
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
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复印件加盖
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
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
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2月至今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扫
描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⑴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本
公司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
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
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
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因国家政府机构职能改革,原住建部主
管城乡规划职能划转至自然资源部,相应城乡规划资质于2018年底停止办理续
期,故资质证书有效期应在2019年1月1日以后的资质证书均视为有效)。
特别提醒:【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上有效资料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作为资格审查,并将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制作在响应文件
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开、评标模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
子响应文件、携带加密CA数字证书(制作响应文件用CA数字证书)至磋商现场
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
CA数字证书主锁(即:含有签章功能)到磋商现场进行报价。
3.本项目进行磋商时,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磋商小组规定报价时间(20分
钟),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未二次报价的单位,后
果自行负责;如单位被废标,则单位也将无法进行报价,不计入排名中。
4.供应商如遇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操作或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问题可拨打
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0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报名和下
载采购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磋商截止和开标时间:2022年7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人携带响应文件(壹正贰副)在磋商截止时间
之前递交到磋商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抚州市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县活力大道人防大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
章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
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jxsggzy.cn/web/)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
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
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
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2、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2.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本项目允许观摩人数为3人;
2.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
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07409731@qq.com,进行预约登记;
2.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
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2.4观摩纪律:观摩人员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
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
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
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
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
行处理。
3、特别提醒:参与现场投标的供应商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并扫赣通码入场,
填写《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并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
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疫情防控信息通知内容执行。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名称: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崇仁县县府西路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03058733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街道办瑶坪排上村6组99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9407075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内容 |
1 | 采购人: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030587333 | 采购人: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030587333 |
2 | 代理机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9407075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街道办瑶坪排上村6组99号 | 代理机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79407075公司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街道办瑶坪排上村6组99号 |
3 | 合格供应商:详见“第一章邀请函” | 合格供应商:详见“第一章邀请函” |
4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供应商须提供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正二副供应商须提供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胶装成册于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 |
5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纳,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5 | 中标金额(万元) | 招标收费费率(服务) |
5 | 100以下 | 1.5% |
5 | 100-500 | 0.8% |
一、总则
1、采购方式及定义
1.1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1.2采购人指崇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2、合格的供应商
2.1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项目的投标。
3、适用法律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
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
和结果如何,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
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江西集群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总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成交服务费。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
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
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1、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1邀请函
1.2供应商须知
1.3合同条款及格式
1.4项目需求
1.5评审标准
1.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2、中、小、微(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2.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
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3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
有效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2.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
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
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附件)。
2.5对小型和微型(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
2.6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投标
3.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3.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
政府采购网》发布最新一期的为准。
3.4如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3.5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采购。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
4.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
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
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
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5.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
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
媒体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
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
答疑会。
三、询问、质疑、投诉
1、询问
1.1下载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
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均应以书面形式的《询问函(原件)将需澄清事项在投标
截止日的三天前(不含投标截止日)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方式为
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供应商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统
一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
书面形式发给要求澄清的供应商,此类答复中不披露问题的来源。
1.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询问函》(原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
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4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
疑。
2.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格式使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
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2.6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招标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
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6.1质疑书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其补充完整,拒
不补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已获取信息回
复。
2.6.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本项目采购程序环节的
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
2.6.3供应商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至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的,将视同同意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结果公示的全部内容。
2.6.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
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格式使
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
诉书范本》)。
2.7质疑函接收方式
2.7.1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成交结果质疑接收部门:江西集群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979407075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文昌街道
办瑶坪排上村6组99号邮编:344000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
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
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3.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
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
4、响应文件构成
4.1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应。
4.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胶装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4.3磋商文件每页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5、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5.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
件。
5.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
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6、报价(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
6.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每
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2报价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所提供服务的方案、税费、耗材、劳务费、差旅费、
交通费、食宿费、知识产权、服务所需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
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项目磋商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
章:
职务: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八、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致: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供应商全称)愿意对(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进行磋商
响应,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并在此声明,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供应商资格
的文件材料、证明材料、数据、陈述等均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如果发现与
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日期:年月
日
九、资格证明文件
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在有效期内的证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
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
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
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开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
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见格式1)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12月至今任意一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见格式2)
6、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
盖公章)(因国家政府机构职能改革,原住建部主管城乡规划职能划转至自然
资源部,相应城乡规划资质于2018年底停止办理续期,故资质证书有效期应
在2019年1月1日以后的资质证书均视为有效)
7、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格式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参考
格式)
致: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贵方(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磋商邀请,我公司在完全理解本项目磋商的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后,决定参与该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中标,我公司将提供足够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保证本合同履行。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违约处理,并依法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江西集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参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磋商,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欺
诈,我公司将依法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格式3.信用证明操作步骤
必须提供投标公司在“信用中国”的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
然后按下图要求截屏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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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本网站仅基于已学理的信息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不代表本网站对被查询对象信用状况的评价,仅供参考,请注意识别和防范信用风险,
必须提供投标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行为记录(操作步骤:登录“中国政府采
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按下图要求截屏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WTTP://WW.ECOP.COO.CH
输入投标人企业名称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企 |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
执法单位: | 处罚日期: | 至 | 至 | 至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点击搜索 | ||||||||||||||||||||||
公布日期 | 执法单位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企业地址 |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 处罚结果 | 公布日期 | 执法单位 | 处罚依据 | 处罚日期 | |||||||||||||||||||||||
本次查询的企业本次查询的时间 | 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大大大大大 | 企业名称和时间 | |||||||||||||||||||||||||||||||
33
十、技术服务文件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技术材料,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1、服务要求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3、技术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4、商务评审计分有关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十一、其它材料
(1)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邮箱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其中 | 技工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填表须知: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而且保证所有填写内容是真实和有效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2)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
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
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磋
商时提供原。)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企业证明(参考格式)
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
企业基本情况 |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 联系人 | |||
企业基本情况 | 主营业务(万元)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企业基本情况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企业基本情况 | 营业收入* | 从业人员* | 开业时间* | 年月 | ||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行业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
盖章:日期: |
注:
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磋商时提供原件,
并将原件的扫描件形式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
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磋商时提供原件)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
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
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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