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数据托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4/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49d2rs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公告正文

重庆市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数据托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析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4年4月17日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TC249D2RS

二、预算金额:25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数据托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析服务项目 250,000.00 1.0 2024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的第四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唐仁健部长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关于研究推动防止返贫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两个政策衔接并轨、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牢牢守住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等要求,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等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持续做好我市防止返贫数据质量评估和数据分析工作。具体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25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4月17日 至 2024年4月24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1.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4月 17 -- 2024年4月 24 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TC249D2RS)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chenjiahuan@cntcitc.com.cn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供应商也可凭汇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换取发票。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号:3100020219200339271

联行号:102653000110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4月28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4年4月28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4年4月28日 14:30

磋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采购经办人:钟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91051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信达国际E幢4-7楼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苏伟 陈佳欢

代理机构电话:023-68881331-9110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53号5-1(双鱼座A栋5楼))

九、附件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上网稿)重庆市2024年度防返贫监测数据托管、数据质量评估及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