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建设工程-司巷连接线(司巷互通)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回复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gc202208-1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白伟
招标代理机构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汪春苗1805507944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zgc202208-123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建设工程-司巷连接线(司巷互通)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回复澄清:

问题1:招标文件p31页,“履约表现和技术能力(10分)”中:“2、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公示的比对试验评价结果中,连续三次评为“满意”的,得 5分;连续二次评为“满意”的,得 3分;有一项为“不满意”的,不得分。本项满分 5 分。(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公示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的参与了比对试验的最新评价结果和往前连续追溯 2次的评价结果为准)”。 问:据我方了解,目前各家检测机构参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组织的比对试验的数量、年份、参数都各不相同,各省的情况也差异很大,不具备公平比较的基础。以该条件作为本项目加分项是否合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招标文件p32页,“投标人资质及综合实力(12分)”中:“2、投标人具有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的得2分;”问:目前全国拥有交通工程专项检测资质的仅20余家,安徽省内没有一家检测单位具备该资质;本项目作为地方高速连接线工程项目,公路水运综甲资质的交通安全检测参数已完全可以满足项目需求,是否需要设置该条件作为加分项?

回复:取消本项。

问题3:招标文件p32页,“投标人资质及综合实力(12分)”中:“3、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的,得 2 分。”“4、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验机构认可(CNAS检验机构认可)得2分。”问:上述两个条件中,“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验机构认可(CNAS检验机构认可)”应是同等效应。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检验机构认可(CNAS检验机构认可)的,得 4 分。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p32页,“投标人资质及综合实力(12分)”中:“5、投标人具有桥梁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桥梁类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得0.5分。” 问:鉴于该项目特点,该条件设置是否要求过高,有明显倾向性?

回复:修改为“5、投标人具有桥梁类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得4分,投标人具有桥梁类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明光市交通运输局、滁州市招信新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伟

地址:明光市明法路与明中路交叉口西南角交通局大楼9楼

联系方式:139563278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明光市明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439号(明光跃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春苗

联系方式:18055079441

2022年08月22日

附件:

关于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建设工程-司巷连接线(司巷互通)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回复澄清.pdf
8.23关于国道104明光绕城线建设工程-司巷连接线(司巷互通)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文件的回复澄清_01.pd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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