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0
金额
323.1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oc-00007-20240010
预算金额323.18万元
招标联系人滕老师024-2279181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建军024-2279181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5
公告正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OC-00007-20240010\LGH202408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23.18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 11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 11 会议室 七、其他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委托,就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 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社保发卡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BOC-00007-20240010 招标编号:LGH202408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采购社保发卡设备,可连接辽宁人社社保卡相关系统,主要功能为社保卡即时制卡发卡的便 携式和桌面式设备。 便携式设备指我行可以携带该设备业务外拓、上门办理社保卡的营销需求;设备需满足即时 发卡的需要;可连接诸如 WIFI、蓝牙、有线等网络渠道;配置大容量长续航电池。桌面式设备指连接辽宁人社社保卡相关系统,布局在银行厅堂,实现全卡打印功能的机具设 备;打印效果清晰;速度快无卡顿。 序号 采购内容 预估数量(台) 配置要求 维保期 备注 1 社保卡便携式制卡机 10 详见技术要求 三年 无 2 社保卡桌面式制卡机 60 详见技术要求 三年 无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他情形。 中标人数量:不多于 1 家 交付地点:我行指定分行、指定网点。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收到甲方通知后 7 天内供货)。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及最高投标限价:323.18 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 求,递交投标文件。 3.由评标小组对领取采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 评审【若每包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3 家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 应商,不多于综合评分前 X 名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 Y 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Y 的数值根据项目需求自行设置】。 第二阶段:评审: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每包不多于 1 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资格预审合格的 供应商数量不多于 3,则确定不多于 3-2 名)。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 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 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 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并如实根据招标人要求 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有效性不足,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 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招标文件发售: 1. 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前往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 (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以下简称“中银智采平台”)进行免费注 册。供应商提出注册申请后,中银智采平台会进行注册审核。注册方式详见详见中国银行官 网(www.boc.cn)“采购公告”置顶公告《关于中银智采平台于 2024 年 1 月 1 日投入使用的 公告》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中银智采平台将对供应商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即为注册成功。 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登录注册账号后并于中银智采平台的“工作台-操作手册”处下载“供 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并根据流程自行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2. 本项目实行中银智采平台领取电子版采购邀请文件,无纸质版采购邀请文件。采购邀请 文件领取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 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参见系统通知)。未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中银智采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3. 领取采购邀请文件:(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申请领取文件”)。(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本项目为以下第(3)种情况) (1)如本项目需经审核并付费领取文件时:供应商在支付采购文件费用后,保留付款凭证 并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经审核通过方可下载采购邀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 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出 售:各招标代理公司自行填写。 售 价:300 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2)如本项目需经审核后免费领取文件时:供应商上传相关材料后,经审核通过方可下载 采购邀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 载”)。 (3)如本项目无需审核,可直接免费领取文件时:供应商申请领取文件后即可下载采购邀 请文件。下载操作流程:(登录供应商界面后点击“公开商机”→“领取文件”→“下载”)4. 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通过中银智采平台公告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5.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实名认证、供应商资料准备及上传、供应商注册申请后台 审核、项目审核、采购邀请文件下载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采购邀请文件领取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采购邀请文件。 6. 供应商需在中银智采平台“基础管理-软件下载”页面,及时下载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用于申请 CA 证书、制作投标文件。目前投标客户端仅适用 Windows 系统。 7. 供应商务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个工作日前申请 CA 证书,否则将不能使用 CA 证 书进行后续操作,例如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和加盖 CA 电子印章操作等。 8. 供应商针对技术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银智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659345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遇法定节假日正常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ctpch.fmscop.bankofchina.com/pcm) 上进行发布。 七、开标及投标: 1.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00。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 至中银智采平台。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中银智采平台将拒收。下文中所指“电 子投标文件”均是指上传至中银智采平台的投标文件。 2. 凡通过中银智采平台下载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方可通过中国银行投标客户端上传投 标文件,上传成功后中银智采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供应商应保留上 传成功回执。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上传所需时间,尽量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3. 中银智采平台中无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 本项目需要同时递交密封良好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 (1)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 年 12 月 05 日 14:00。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8 楼 11 会议室。(3)若中银智采平台中无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供应商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除特别约定外,本项目将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谈判、评审,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5)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将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线下谈判、评审,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因为系统原因造成任一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 应商大于 15 家。在上述两种情况下,若供应商未能按要求递交符合规定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供应商的应答将被拒绝。 八、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 为。 举报电话:024-83188940 举报邮箱:report.ln@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 号市府恒隆广场 46 楼 九、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邮 编:110001 联 系 人:张建军、武琳 联系方式:024-22791811 电子邮箱:zjj@lnghzb.cn 户名: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10154800003406 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 1 号市府恒隆广场 联 系 人:滕老师 电 话:024-22791811 电子邮件:lngh024@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 390 号皇朝万鑫 A 座 39 层 联 系 人: 张建军、武琳 电 话: 024-22791811 电子邮件: zjj@lnghzb.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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