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属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系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8.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he-cg-2023073
预算金额198.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巩工0564-7711911
中标公司安徽壹医云技术有限公司198.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金寨县属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系统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HE-CG-2023073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属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系统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壹医云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花峰路与仙霞路交口3号楼智能软件产业园一期401室
成交金额:壹佰玖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小写:1989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属医疗机构收费电子票据系统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满足医疗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需要,严格遵循财政部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标准规范和业务要求,实现对电子票据的制样、赋码、开具、传输、查验、入账、归档等流程的管理,采用集中部署的模式,将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部署到卫健委指定位置,为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票据的全业务全流程服务,实现电子票据的开具、日常票据管理、集中存储、集中代签名等服务。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应急开票端对接、其他基层医疗机构以HIS系统接口对接实现在线使用卫健委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实现开票信息传递,并与财政电子票据系统对接实现赋码与开票监制。
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皖财综[2022] 1120号)要求实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运营维护期自系统开发验收合格投入运营之日起3年。
服务标准:实现金寨县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金寨县人民医院、金寨县中医医院、金寨县妇幼保健院、县域内所有乡镇卫生院及下辖的村卫生室、站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全面应用收费电子票据(含医院HIS端口接入费)。

五、评审专家名单:未培、李永军、张天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22918.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响应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23楼2309-2312室,联系电话:0564-7711911。若响应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地址:金寨县莲花山路,联系电话:0564-7359058)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金寨县悬剑山路332号
联系方式:0564-7356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寨县梅山湖路上海大厦23楼2309-2312室
联系方式:0564-77119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巩  工
电    话:0564-7711911
十、附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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