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埔区科学大道80号地下二层114号车位
金额
26.5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02021df101014
预算金额26.5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黄埔区科学大道80号地下二层114号车位

挂牌日期:2021-06-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GD02021DF101014
项目名称 黄埔区科学大道80号地下二层114号车位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广州穗开电业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6.59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1-06-0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和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将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保证金原则上不能代付),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82150078801900000170 开 户 行:浦发银行广州海珠支行 3.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付清资产交易价款。 4.产权交易机构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转让方将按该意向受让方报价直接与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组织交易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按产权交易机构通知要求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880100166886666010003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本公告所称符合资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转让方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符合资格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进行转让。 8.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用途、面积和现状予以受让。 9.若交易标的出现《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与成交后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后,交易标的所属国土房管交易部门新核定的内容和面积数据有差异的情形时,最终以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原因而调整。 10.受让方付清全部受让交易标的价款,交易双方签收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交易凭证后,共同办理交易标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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