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温烘箱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5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武警部队某部
招标联系人李参谋010-68793752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经理131266521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2
公告正文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某部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高温烘箱项目(三次)”(军选民用装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该项目竞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高温烘箱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WJ2023WXJTZD3008-1(CECOM-2023-BDJC-0177/0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万元/台)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交付时间

交付地点

高温烘箱项目(三次)

××


3.21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军检验收,具备交付条件

采购人指定
地点

★★备注

1. 总价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含税)或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其谈判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须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报价将被否决。
3.如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采购方保留对项目标的数量进行调整或取消的权利,待计划批复后正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技术状态确认时可采信比测(检测)报告,对未纳入统一比测(检测)的内容需开展补充试验,试验产生的费用、对样品的消耗等均由候选供应商承担;试验单位从《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中包含、且与候选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选取(可选多家,如清单中试验机构无法满足试验要求,可选取国家认可的试验机构承担),候选供应商须承诺达到谈判响应获利指标要求(如响应值劣于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以谈判文件要求作为技术状态确认值),届时如技术指标出现负偏离,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因提前开展工作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交装运杂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2.1谈判公告明确的截止响应之日起算,3年内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未被政府或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或未在限制范围内;未被武警部队批准为限制装备采购领域响应的其他情形;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响应。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
2.6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2.7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不得参与谈判;
2.8候选供应商自有资金(含银行账户账面资金或银行授信剩余额度或银行账户账面资金和银行授信剩余额度)须能够满足成交总金额(采购标的数量×候选供应商报价单价)的30%(含)以上。中央企业可提供财务公司、资金中心等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出具的账户账面资金证明,与银行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军队单位、科研机构等以事业经费拨款为主的单位,若无法出具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说明。
(二)特定资格要求
2.9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现行有效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电气机械类产品或烘箱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10候选供应商质量管理体系(具备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效力的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范围须涵盖电气机械类产品或烘箱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且有效。注:两证合一的,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含副本)。
2.11竞采公告明确的截止响应之日往前推3年内承担过政府、军队或国有单位采购同类产品的证明,须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等复印件以及产品合格验收证明。
2.12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
列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具备装备承制资格,承制范围涵盖竞谈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对未取得承制资格或承制资格到期的需提供装备承制资格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整改验证的证明材料。
条件二:
(1)若候选供应商不具备军队装备承制资格或承制范围不涵盖竞谈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须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60日内完成装备承制单位注册或装备承制资格扩项,在此期限内无法完成的,则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任务优先顺延至承制范围涵盖竞谈同类产品的候选供应商承担;如候选供应商均不具备承制资格范围,则按照谈判过程中确定的候选供应商排名顺序依次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候选供应商均未通过资格审查,则按照程序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因提前开展工作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具有完成拟承担该项目的综合能力,包括技术人员、生产设备、检测设备、配套场地设施(提供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候选供应商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近三年”是指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三年。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是2024年9月10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日与谈判之日不为同一日的,前三年是指2021年9月10日至谈判之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相关材料。
2.供应商请仔细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适用范围等有效信息。
3.对于《武器装备试验机构清单》相关信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候选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查询: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查询申请,递交保密承诺书后,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进行查询(可记录,不允许拍照、拷贝)。②具备相关保密资质的单位,可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内网)试验鉴定栏目中查询。
4.若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承制资格,则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带到评审现场以备审查,评审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同等证明材料原件需带到评审现场以备审查,评审时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退回。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按照如下要求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
◆ 发售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 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14层)标书发售处;
◆ 购买文件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10-52207587;
◆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具体流程:
具体购买流程如下:登录(https://www.cec-ec.com.cn)—注册并审批通过(新用户)—采购管理—购买文件—输入项目编号—填写购买信息—选择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推荐网上支付,支付宝扫码即可;如对公汇款请选择支付方式为电汇)—提交—携带“购买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至文件发售地点购买文件—(订单审批通过)—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后,需在平台上进行文件下载的操作后,方可进行后续环节操作)。
支付方式为电汇和网上支付,以上两种支付方式均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标后在中电采购平台【发票管理】自行下载。平台中购买文件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请填写实际购买人的信息。
领取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1)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均须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盖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领取,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③保密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附件3);
④“未被政府或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重大、严重失信名单,或未在处罚期内,或未在限制范围内;未被武警部队批准为限制装备采购领域投标的其他情形。”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附件4);
说明:现场审核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对符合要求的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所提交的资料仅作为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依据,凡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时是否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料为准,由谈判小组判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延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9层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3递交方式
指定专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4.4谈判时间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5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6响应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部队某部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人:李参谋
电话:010-68793752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5A(14)层
联系人:赵经理、吴经理、丁经理、刘经理
电 话:13126652106、13701337232、010-52207581/7596/7590
邮 箱:zhaowenshuo@ce-com.cn
保证金、标书款、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号:344171055868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响应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经理、吴经理、丁经理、刘经理
电 话:13126652106、13701337232、010-52207581/7596/7590
受理单位: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李参谋
电话:010-68793752
投诉部门:武警部队某部
联系人:杨干事
联系方式:010-68737238
八、装备承制资格受理点咨询电话
登录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在装备市场准入栏目板块中准入办理流程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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